“是这样的,我们是来自风沙帮,前帮主洛虎是二少爷的父亲,他临终前将风沙帮帮主之位传给二少爷,偏偏二少爷志不在发扬风沙帮,一心只想考取功名,对帮中事务不闻不问,本来前帮主将帮主之位传给二少爷已经引起了大少爷的不满,看着风沙帮已经乱成一锅粥,而二少爷却视若无睹,他便想着要当上风沙帮帮主。”
“既然你家二少爷不管帮中之事,让给大少爷也是情理之中,你们不能因为自己不管事便任由风沙帮衰败下去吧。”轩辕沐风嗤笑一声。
“二少爷说了,愿意将帮主之位让给大少爷,可是即便是这样,大少爷还是狠心地对二少爷痛下杀手,派了帮中杀手一路追杀二少爷。可怜我家二少爷一个文弱书生,哪里禁得起这样亡命地追杀,一路上带着小的东躲西藏,本想着到了京城,京城人多,杀手想找到我们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谁知道还是没能躲过去。”
“小的从小就跟随二少爷,大少爷对二少爷的不满小的一直看在眼里,二少爷一直顾念着兄弟之情,平常就算被大少爷欺负了也没与大少爷太过计较,没成想,大少爷这次竟痛下杀手了。”白术一边说一边掉泪,心疼地看着躺在床上的洛锦辰。
云梓浠坐在一旁,拿了一张纸,准备写药方,当她刚把水性笔的笔帽拔开的时候,余光看到了轩辕沐风那好奇的目光,微微翻了个白眼,将水性笔放到袖袋里,拿起毛笔就写,云梓浠拿毛笔的姿势是错的,她一直用拿水性笔的姿势来拿毛笔,可是写惯了硬笔书法又没练过毛笔字的她,怎么能驾驭得了那有着软毛的毛笔?她小心地用笔尖一笔写下去,手却在抖,如愿以偿地画出了完美的波浪线。
她将目光投向轩辕沐风,见他挑着眉,强忍着笑意,轻哼了一声,摔了笔,看向不停掉泪的白术,开口问:“你作为你家二少爷的书童,应该会写字吧。”
“回公子,小的会写字。”白术抽抽噎噎地回答。
“好,我说你写。”交待了用药时间和注意事项后,云梓浠与轩辕沐风离开了客栈。
“没想到梓浠竟不会写字。”轩辕沐风故意调侃她。
“我不会写字?”云梓浠好笑地反问,她堂堂名校研究生毕业,取得了硕士学位的天才竟被人说不会写字,她只是不会写毛笔字而已,“我只是不习惯用毛笔写字。”
“对了,你拿的那支笔能给我看看吗?”轩辕沐风突然想起她最开始是拿水性笔出来准备写药方的,可是他还没看清楚那支笔长什么样她就收起来了。
云梓浠从袖袋里把水性笔拿出来递给他,“送你了。”
轩辕沐风小心地将笔收好,笑着说:“多谢梓浠了。”
“过几天就是中秋了,我让暗风他们三人到祁王府与他的兄弟们聚聚吧。”
“大可不必,他们都是被暗门收养的孤儿,这种团圆的节日对于他们来说与平常无异。只可惜,那天宫里要举办家宴,不然我就来陪你一起过中秋了。”
“中秋节,团圆节,自然是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我并非你的家人,你又为何想要来与我共度中秋呢?”云梓浠轻声说,对于没有家人的她来说,与暗风他们又何尝不是一样,同是孤儿,无父无母,自小接受最残酷的训练,甚至她觉得自己比暗风他们更为艰辛,因为她不仅要学习各种文化知识,还要专研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只为了自己有一天不再当杀手,也有一技傍身。
“不知梓浠是否愿意成为我的家人呢?”轩辕沐风站在云梓浠面前,挡往了她的路,明亮的桃花眼认真地看着她。
云梓浠被他突如其来的告白吓了一跳,须臾间便恢复了常态:“时候不早了,多谢祁王殿下相送,殿下请留步。”说完,绕过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轩辕沐风则看着她离开的纤细背影暗自懊恼,他还是太心急了。
当晚,轩辕沐风辗转反侧,失眠了。
而云梓浠则如往常一样,睡得安稳。
一连几天,轩辕沐风都没有到她这里来蹭饭,她反倒有些不太习惯了,却没有太放在心上,店里的事有轩辕沐风的人帮忙打理,倒也不用太操心,生意一如之前那般红火。
至于火锅店店面的事,轩辕沐风告诉过她,再过两个月,等合约到期后不再续租,改将门面送给她经营。可云梓浠是何等独立的一个人,不愿白用他的店面,便与他约定好,每月给他收入的一成做为租金。
中秋家宴,皇宫里一片喜气热闹。
凌悦宫
凌悦宫是凌贵妃的宫殿,凌贵妃特别喜爱菊花,她的凌悦宫里面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菊花。中秋佳节,各色菊花争相开放,特别好看。
凌贵妃四十出头,生得格外美艳妩媚,一袭正紫色的宫装衬托得人格外雍容华贵,头戴纯金点缀宝石七尾凤簪,长长的流苏垂下,白皙的纤指上套着长长的护甲,由于保养得宜,看上去就像三十出头的少妇一样,举手投足间透出成熟女人特有的韵味。
贤王轩辕沐霖带着贤王妃薛氏一起来参加家宴,薛氏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凌贵妃特意免了她的礼,缓缓地走了下来,轻抚着薛氏的肚子,笑着说:“静秋啊,这是快生了吧。”
“回母妃,还有大半个月,儿媳听说生产前多多走动,有利于生产,所以这次家宴便缠着殿下带我来,倒是让母妃见笑了。”薛静秋是个贤惠温婉,知书达理的女子,见到凌贵妃,不顾身子不便,还是行了个礼,显出了良好的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