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啸天在马上回头看了看。
身后是北马帮精挑细选的三百兄弟,再后面是这一个月来费尽心血又凑起来的五千马匹,以及二百押运马匹的兄弟。
这已经是整个北马帮精英中的精英了,再出事,自己这个帮主也别当了,直接把脑袋砍下来给皇将军送过去,兴许还能救下自己这一家老小。
现在不过是正午。
从出门就计算着,晚出发早扎营,百里地已经走了两天。
最后三十里加把劲儿,至多也就是两个时辰的事儿,日头还没落下就可以进霸州城了。
看着这满地若有若无的血碱,谁敢不打醒精神?
虽说是官道,其实不过就一丈多宽,勉强够四马并行,路两边稀稀落落的矮树丛和将近一人高的杂草在秋末的寒风里已显焦黄。
马啸天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自己那二百七十多个兄弟竟然毫无还手之力,五千头战马丢得那么不明不白。
等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密密麻麻恐怕超过三百人的骑队已经逼近到不足一里。
“小心!”
马啸天一声狂吼。
等翻身上马,提起挂在马侧自己赖以成名的北地枪时,漫空的飞箭已经如雨点一般洒向了人群。
领头这精挑细选的三百个兄弟,瞬间就躺倒了三四十人。
枪尖抖动,身前刮起一阵旋风,十几支箭碎成了上百块崩飞了满天。
领头的马贼也提着一杆长枪,白衣黑马,灰布蒙头,除了武器和其他贼众不同,其他几乎一样,但偏偏刚出现在视线内就直接俘获了马啸天的心神。
距离不过三百步,以马腿的速度瞬间即达。
一次马上冲击,背后这精挑细选的三百兄弟就已经七零八落。
将近四十年的江湖生涯,这还是马啸天第一次有了拼命的念头。
马贼头的枪法直接、简练,一枪击出,杀意分明。
根本没有考虑的时间,马啸天长枪一摆,直接迎了上去。
自己的一身功夫几乎全在步下,闯荡江湖、白手起家这四十来年,打过的仗遇上过的对手数不胜数,但何曾有过专门的马站,马上的功夫虽说也有,但毕竟不是本行。
两三个照面,马啸天便后悔不迭。
马贼头人马如一,枪随身转,一点寒星直奔马啸天的前胸而来。
马啸天在马上一哈腰,甩臂一枪,想把对面的枪尖磕开。
枪伸出去了,却打了一个空。
马贼头枪枪如闪电,每次接触都让马啸天虎口发麻,这一枪击出却半途收回,这马上用枪的功力和枪法明摆着就强出马啸天不止一筹。
看着奔脑门而来的一点寒星,马啸天连腰都没来得及直起来便闭眼一声长叹:“我命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