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诗浑身不自在。
李晓诗不论到哪里都看得到他人高马大的身影。
他尽职地扮演着保护者的角色,平时默默地当个跟班,但是一遇到有他认为的“无聊人士”前来向李晓诗搭讪,他马上就挺身而出,上前问清对方的来历,并表明自己的身分。
他是李晓诗的护花使者他自己封的。
久而久之,班上的同学开始流传,说李晓诗是因为谢佑均的关系,见色忘友,把白韵璇抛在一旁。
不过,帅哥美女的组合人人称羡,也有许多人给予他们祝福,希望他们这对班对可以长长久久地走下去。
李晓诗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她跟谢佑均根本不是班对,她也没有为了他而不要朋友,但是这些辩白的话与众人所见的画面哪一个有分量,不言而喻。
期中考快到了,这天,李晓诗来到图书馆念书。
当然,她座位旁边坐的不是别人,正是谢佑均。
他的面前是放着一本书,但他根本没有念,只是不停地东看看、西看看。他一会儿盯着李晓诗上会儿又梭巡着附近的情况,偶尔会拿起笔来随意在书上画几条线,好像在用功,但是一转眼他又望向天花板,手中转着笔,一副无聊状。
接着,他用笔在桌面上敲敲打打,引来众人的侧目。
大家凌厉的眼神让一旁的李晓诗无法忽视。
那些眼神彷佛要她管管旁边的那个人。
开玩笑,这跟她有什么关系?但是在众多眼神的指责之下,她不得不挺身而出。
“拜托你不要发出噪音好不好?”她低声斥责道。
“什么?你说什么?”谢佑均完全没有压低音量。
“嘘,拜托你小声一点!”
“喔,我知道。”他对她笑了笑,但还是继续转笔。
李晓诗只得无奈地回到书本上,希望忘掉自己目前的境况。
“啧!”一个坐在附近的学生不耐烦发出的警告。
“有什么问题吗?”谢佑均最受不了别人激他,马上大声呛回去。
这下子,有更多人对他侧目。
“图书馆是公共空间,拜托你有点公德心好不好?”那人不客气地指责。
“现在是要比声音大吗?你讲话声音也不小啊!”谢佑均才不在乎那么多人看他。
“还不是你先发出噪音!大家都在念书,准备考试,你若不想念,就到别处去,不要打搅别人。”
“我喜欢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嫌吵就回你家啊,何必在这里装用功给人看?”
“你要继续吵也可以,不过,你女朋友已经跑走了啦!”那人幸灾乐祸,指了指谢佑均的身后。
果然,李晓诗已经悄悄地收拾好背包,往图书馆门口跑出去。
“哼,你下次就不要再让我遇到!”
说完,谢佑均匆匆地收拾自己的东西,赶忙追出去。
“喂!”谢佑均大声叫着她。
看她没有反应,他喊得更大声“喂!李晓诗,等等我”
这下子,她快速移动的脚步只能无奈地停下来。这个人到底要不要脸啊?脸皮不是普通的厚!
“干什么?”等人一走近,李晓诗劈头就问,语气不善。
“干嘛那么凶?我又没惹你。”
“你在图书馆里大声喧哗还不够丢脸吗?你自己丢脸就算了,干嘛要把我拖下水?”
“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谁跟你是好朋友!”
“对了,下礼拜的篮球赛,我们系上跟外系打球,你要来看喔。”
“也许。”
“不行,是一定要。这是系上的活动,你若不来,就表示你没有向心力,没有认同感,而且”
李晓诗受不了他的长篇大论,开口打断他的话。
“我答不答应有差吗?你天天缠着我,我还能不去吗?”
“嘿嘿,说得也是,那就到时见罗。”
什么到时见,难道这家伙说完这句话就会离开吗?不,他会一路“护送”她回家,隔天再一路跟着她上学、上课、吃饭、放学。
他根本紧迫盯人,跟她说再见有什么意义?
谢佑均浑然不觉自己话中的语病,像往常一样跟在李晓诗身后,伴着她一路回家。
虽然不再被欺负,但是这种无时无刻受人监视的感觉仍让李晓诗头皮发麻。
他究竟想要如何?她苦苦思量,却始终找不到答案。
球赛是男生可以尽情要帅的时候。在球场上逞凶斗狠,比力气,比技巧,还有比谁会耍花招,更是吸引许多女生的目光。
中文系的男生不像理工科系的男生随便抓就一大把,要从中再挑出有运动细胞的更是凤毛麟角。
但今年似乎有些不一样,大一新生中多了些优秀的人才,加上学长们凑合着用,在篮球赛中竟然一路过关斩将,破天荒的晋级,挤进全校前八强,全系因而欢欣鼓舞,好不热闹。
为了挤进前四强,眼前这场比赛更显得重要。
谢佑均是球场上的灵魂人物,他满场飞舞,将对方要得团团转。
旁观的啦啦队齐声喝采,不过,他的目光还是落在一个定点上。
最近,他的一言一行似乎受到一块大磁铁影响,他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向那块磁铁,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长发飘逸的美人,就是他视线聚焦的所在。
她一身浅色衣裙,在热烘烘的球场旁,宛如一帖降火清凉剂,让人热气全消。
谢佑均每投进一球,或完成一记妙传,总会无意识地朝那美女看一眼,愈看精神愈好,战斗力愈高。
飞身上篮,谢佑均又为队上得了一分,他得意地往李晓诗的方向望,想看看她有没有看到他的英姿。
咦,怎么有个混血儿长相,高大的男生向她走去?
等一下,怎么开始聊起天来?
她笑得真开心啊!平常却对他摆出一副臭脸,不公平!
那臭家伙有什么好?不过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二张嘴,跟他有什么不一样?
哎呀,边说话还还边笑,有那么好笑吗?
他在这里卖命地打球,她怎么可以跟别人聊天,一点也不专心!
球场边的这一对男女可不管球场上厮杀得多激烈,正开心的聊着天。
站在李晓诗身旁的男生名叫云熙天,是研究所一年级的新鲜人。
他是个中美混血儿,四肢像西方人那般修长,五官也十分深邃。即使有着西方人的外表,却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因为他从小就在台湾受教育。
他是财经所的高材生,虽然还没有步入社会,但已经学以致用,利用所学得的知识投资赚钱,目前已小有积蓄,过着与一般学生不一样的阔绰生活。
在校日内,他当然是个引人注目的焦点,不过,这名帅哥也不禁拜倒在李晓诗的石榴裙下。
那天在图书馆里,他目睹了谢佑均大吵大闹的那一幕,同时也没有漏看坐在一旁的那个美女。
这一看,让他惊为天人,深深被李晓诗吸引,于是悄悄地用照相手机将她的倩影拍下。
虽然谢佑均像个吸盘粘着李晓诗不放,但是就他的观察,他们应该不是情吕。
窈窕淑女,君子好遂,既然男未婚,女未嫁,他当然可以追求她。
凭着手机上的照片,云熙天在校园中四处查访,终于问到美女的芳名与所读的科系,可是在谢佑均的紧紧看守之下,他完全无法接近她。
终于,全校的球赛让他等到这个难得的空档,那名“护花使者”正忙着在球场上攻城掠地,无暇顾及场边的美人。
而那天图书馆里的插曲,成了他与李晓诗攀谈的话题。
“原来那天你也在图书馆啊?被你看到了,真是不好意思。”李晓诗回想起那一幕,也觉得好笑,脸上不禁绽开笑靥。
“所以我觉得你很面熟,才大胆地走来问你,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太唐突了。”
“不会的,学长你太客气了。”
“那你跟那个男生是什么关系呢?像你条件这么好的女生,怎么会选择这样爱捣乱的男朋友?”
“唉,学长你误会了,他并不是我的男朋友。”
“那我就放心了。我原本就想,你的眼光应该没有那么差。”
云熙天故意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又把李晓诗逗笑了。
“不过,既然不是男女朋友,你们怎么会天天在一起呢?”
“他要跟着我,我也没有办法。他并没有做出什么真正让我困扰的事情,就只是跟着,我能用什么理由赶他走呢?”
云熙天这才恍然大悟。搞了半天,原来是这小子一相情愿的追求,那么,他的胜算又更大了。
于是,他大胆地提出要求,说:“既然这样,你一定很渴望自由吧?要不要趁现在暂时离开,我们一起去喝杯咖啡?”
李晓诗有些踌躇。彷佛一只长久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失去了飞翔的能力,突然降临的自由反而证她有些无所适从。
“这”她犹豫着。
“走吧。现在是大白天,我也不是坏人,你就给自己一个机会吧。”
是啊,给自己一个机会,挣脱监视的机会。
这句话给了她一股力量,李晓诗因此决定跟着云熙天离开球场。
她不知道的是,她这么一走,当天的球赛中文系竟然惨败,因为系上的主将突然脾气一来,把球一丢,就这么跑了。
主将谢佑均到哪里去了,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跑走,也没有人清楚。
今天,中文系在篮球比赛中创造了有史以来的佳绩,只可惜因为一点意外而没能更上层楼。
只不过,缔造佳绩的谢佑均并不把这个成就看在眼里,因为他心急如焚,心念着失去踪影的佳人,其它的事根本完全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