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女有别的观念,常常同吃同住,闹也闹做一块儿。
可今时不同往日,裴烨早就不是十五岁的小孩儿,温香软玉在怀,这么一闹,就闹出问题来了。
气氛从半截开始不对劲,温甜的衣服在打闹中被蹭的脱了大半,外套和围巾零零散散的铺了一地,裴烨掐着她的腰,问她还敢不敢了。
温甜这几年吃药,身体不如从前,玩闹几下之后,气喘吁吁,仰着头,修长白皙的脖子就在裴烨的眼前晃,堪称是有些刺眼了。
她闹不动了,于是推了一把裴烨,叫他起来。
裴烨心道,这算个什么事,明明很喜欢我,可就是嘴上不说。
他惆怅的很,一边怨声载道,一边一口咬上她的脖子。
温甜深吸一口气,开口道:“你发什么疯,属狗的吗?”
裴烨一连在她的脖子上咬了好几口,牙印深深浅浅的。
温甜无故受了这份罪,也懒得管他,只软绵绵的推了一把,说道:“裴烨,别闹了。”
裴烨看着她,笑吟吟的:“温甜,我们结婚吧。”
“太早了。”
“那你的意思就是答应了。”
温甜看了他一眼:“我渴了。”
裴烨叹了口气。
她又岔开话题。
此事拖到了年会之前,都没有结果。
裴烨苦思冥想,认为温甜人都在这儿了,左右不过是拖一会儿,因此,便投入到工作中去。
温甜在人事部上班,这一点,裴烨是知道的。
他十分听话,不来打扰,所以人事部经理对自己老婆献殷情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人事部经理对温甜这个花瓶是越看越顺眼,简直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
当然,他不敢真的上手,只是那目光愈发的柔情似水,情意绵绵,恨不得化成一抔春泥来呵护她。
时间一久,公司里的闲言碎语就传了出来。
能够在中恒的实习中脱颖而出的,都是各个大学的天骄之子,在中恒工作这段时间,每日都是战战兢兢,恨不得一个人干八个人的活。
上边的领导也有意要锻炼一下这批实习生,安排的任务繁多,人人都叫苦不迭,相比较之下,温甜可以说是无所事事了。
她每日就上班打卡,坐在人事部,人事部的经理把她当个花瓶看,什么都不给她做。
温甜只好泡一杯咖啡,干巴巴的做到中午,去吃一顿饭,又干巴巴的坐到下午,接着等着裴烨带她回家。
一来二去的,看她不顺眼的同期实习生越来越多。
不过有学问的天骄之子,不像村妇,成日聚在一起舌头长舌头短,看温甜不舒服,也就不和她亲近,平时见了面了,认识的,还是要点个头,打声招呼。但是小聚会和吃饭是绝对不会叫上她的。
温甜习惯这一点,她的人缘向来不好。
一日下班,裴烨被公司的事物缠的分不出心思来骚扰温甜,给她打过电话之后,温甜就在公司对面的纪念碑广场下面找了家西餐厅,打算自己解决晚饭。
结果推门进去的时候,正好碰上实习生聚会。
中恒这回一共招进来了二十多个实习生,这群人私下有个群,加了温甜,不过温甜屏蔽了。
他们的聚会,自然也不会单独叫她,温甜一抬头,正好看到于妙举杯。
这是个小聚会,餐厅经理安排了一条十分风雅的内间,一条长桌子,用屏风挡了挡,作用不大,温甜一进来,于妙就看见了。
二人也算混了个脸熟,此时想当做没看见都不行,于妙立刻八面玲珑的把温甜请上了桌,又四两拨千斤的说了句,把没叫温甜的事情摘了个干净,亲亲热热的拉着温甜坐下了。
温甜话少,在众人眼里是个内向又腼腆的标准南方姑娘。
公司虽然有些流言蜚语,但是招架不住她一张脸生的俊俏,刚坐下,便有男同事献殷情。
温甜没拒绝也没接受,直接把人家当空气。
她眼里除了她的蝴蝶,恐怕任何男的都只能算作空气。
空气甲乙丙丁,搭话失败,讨了个没趣,便不再专注温甜,转而去殷勤其他的女同事。
在场的一共十一个人,吃饱喝足之后,便开始说起了公司的事情。
话题由一个女同事一拐,拐到了裴烨身上。
其余的几位女同事当即面含春色,春心荡漾起来。
于妙笑道:“我就知道你们要讨论裴总。”
她因有男朋友的缘故,眼里也只有自己的男人,对于花枝招展,魅力无边的裴总裁不来电,但这不妨碍每个女生都欣赏帅哥的定律,于妙对裴烨,是相当的崇拜和佩服。
裴烨此人,虽然在温甜面前不像话了些,但是在公司里面可是说一不二,手段如有雷霆之势,杀伐果断,做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
除了工作能力超强,最重要的是,俊的都跟神仙一样。
一人开了口,饭桌上的话题顿时指向裴烨。
大家都把平时打听来的消息放出来分享。
于妙道:“我看你们都别想了,我朋友高中和裴总一个学校的,他高中的时候就有未婚妻了。”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一惊。
于妙继续道:“高中的时候闹得很厉害啊,裴总在二中很出名,倒追她的人很多,我那朋友也倒追他,哈哈,不过没追上。前段时间,她知道我在中恒实习,还特意跟我提起了这段事情。”
左边的短发女人道:“妙妙,你朋友倒追成功了没啊?”
于妙:“都说了有未婚妻了,怎么可能还倒追成功。我朋友高中的时候还是校花呢,都失败了,可见裴总是真的专情。”
她说道这里,不免戴上粉丝滤镜,认为她的这位上司,简直工作和私生活一样完美。
只可惜不知道他未婚妻上辈子是去拯救的哪里的银河系,总之,在场众人纷纷羡慕不已。
除了于妙爆出来的这点料,有几个男同事也说了几条。
饭桌上八卦的氛围很浓,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搜索关键字,翻到了好几年前的新闻。
大约是几条零星的漏网新闻,说的是裴烨十六岁那年点花灯的事情。
短发的女同事捂嘴感慨:“我的天,高中就这么会撩,裴总的未婚妻是陵城人吗?”
于妙点点头:“应该是吧,新闻不是写了在陵城吗,点花灯是陵城的地方节目,况且那里发展也不好,谁会去这种地方旅游啊。”
众人思来想去,觉得于妙说的很有道理,显然就是裴总为了他未婚妻点的。
男同事道:“我看你们还是别想了,人家裴总情深意切的。”
短发女同事嘟嘴道:“那都是多早以前的事情了,再说了,裴总要是真的爱他未婚妻,怎么从来没见他提过?也没看到他带未婚妻到公司里来啊,说不定早分了。”
温甜放下了筷子。
于妙突然起了兴趣,问道:“嗳,温甜,你也是陵城的人吧,你当年知道这事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 甜:就是我,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