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过我小的时候身体很不好,但那也仅仅截止于七八岁之前,可能是我很有一套养孩子的方式,在短短的几年里,我的身体不但有明显好转,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不是好但过了?一想到那个时段,我唯一的印象就是吃饭的时候,我左右手各拿一个勺子,真真的左右开弓,生怕别人跟我抢饭似的,你说照这么吃还有没有好吧,总之我靛重在八岁那年已经达到八十斤,以后的每一年都会长十斤以上,到了后面就一年涨多少斤都可能了,反正我想说的就是,八岁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我妈是小学的音乐老师,所谓的近水楼台,他们就想让我到她的学校去念书,由于我这些年一直是跟着爷爷生活,所以在我爸妈来接我的那天,几乎全家属区的人都出来了,大家都在看我表演真人版的‘生离死别’,这么说毫不夸张,我人都被拉上车了,但我还是死抓着我的手不放,大家怎么拽都拽不开,我是铁了心就不想走,最后实在没办法,开车吧,我还是不松手,直把我拽的一个踉跄。
泪水把眼前的景物覆盖住,我哭天抢地,一直回头看着,直到那个模糊的人影也看不见,虽然那时我还不太懂,但心里也隐约知道,以后再想那么频繁的看见我和我爷,那是不可能的了。
我记得在临走之前,我给我买了一串糖葫芦,我吃了几口,然后用手绢把剩下的山楂包起来,这样想我的时候还可以拿出来看看,事实上,在那之后的五六年间,我一直偷偷保持着这个习惯,每当不开心,或者想她的时候,我总是把手绢拿出来看看,山楂上登浆早已风化,只剩下干枯的暗红,但是每当我看见它,总是会想到当初我离开的那一幕,然后泪水再次流出。
可能是离开太久,刚开始和我爸妈生活的时候,像是到他们家拜访的客人,饭桌上,他们给我夹菜,我会有些拘束的说着谢谢,心里有什么也不会轻易表达出来,只等着每个星期的周末,能回到我身边,然后一股脑的倾诉给她听,这种一周只能见到两天的日子让我格外珍惜,最后甚至到了,每周五只要一放学,无论多晚,我都会直接赶到我家,然后又在周一赶一大早起来上学,只因为这样我能在她身边多住上一晚,这样的两头跑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上初三。
我对于小学一二年级的时期没什么记忆,在上三年级的时候,第一次春心萌动,喜欢上了班级一个男生,他长得白白净净,书生气很浓,那时的我可能还不懂什么叫喜欢,只是一见到他就觉得不好意思,感觉心要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了,但是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在小三下学期的时候,他就转去了别的学校,为此我还哭了好久呢!
我是个挺长情的人,虽然他走了,但我心里还是喜欢他的,这种感情一直持续到我上小五,喜欢上了另一个我妈同志家的孩子,我们从小就认识,不能说是光腚娃娃吧,好歹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喜欢上他纯属日久生情,人不就是这样嘛,在长期的相处中权衡利弊,然后确定他是否适合自己。
可能是我们那批孩子成熟的都早,早在小四的时候,班级里面处对象就已经成了一种风气,只不过我一直属于冷眼旁观,外带出谋划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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