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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红总有一天感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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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杨的眼神和以往一样固执。

    而我,还是那样黑白分明,还是那句话:“我的世界的不需要彩色,你懂吗?”我冷冷地笑,转身走开。

    街道随着我的脚步慢慢地后退,阳光永远被隔在黑色的镜片后面,所谓五颜六色的美丽,都不在我的世界里。

    我有的,只是一颗空旷的心,黑白的空心。

    石畏离开的时候,我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谁把姹紫染成黑色,当他仍如以往一样红。”

    那是最后一篇,我再也没有写过日记,甚至没有再打开看过。

    被染成黑色的,不只是那个姹紫过的青春,还有一颗红如烈火的心。

    1/2d专卖店的小姐打电话给我,姗姗小姐吗?我们到了一批新货,有时间来看看好吗?

    我说好的。喜欢这个牌子,因为它时尚前卫,而且,它只有黑色和白色,如同我的心。

    专卖店的小姐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象我一样非黑即白不加一丝亮色,当然她还说:“也可以这样漂亮。”

    每当这个时候,我会转头看镜子里黑色长裙的女孩,好清瘦的一张脸。

    那年商场人潮汹涌,广播里大声宣传着“大特惠啊!买一件送一件!”石畏拉着我,在人群里挤啊挤啊,终于挤进去。他抓起一件大红的t恤在我身上比比,说颜色好正啊姗姗,给你买两件好不?我笑,要那么多干什么,我可不要一下子买两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没劲!售货员大声地插嘴:“那就一人一件嘛!反正男女都能穿的!”说得我们如醍醐灌顶一般地兴奋起来。

    那天从更衣室走出来的是一个红色t恤衫牛仔裤的女学生,石畏说这样的装束显得我胖一些精神一些,棒极了,英姿飒爽。

    而换上了红色的石畏,在镜子前照照就拉我并肩站在镜子前,大声叫:“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众人都回头来看,我羞得拉着他远远地逃走。

    谁知道那天如果真的一本正经地拜了,还会是什么样的结局。事实是没有拜,所以没有结局。

    无数次两个人穿着红色坐在深夜的河边,石畏拉着我的手,说要拉一生一世;石畏吻过我的唇,说要吻一生一世;石畏拥抱着落叶丛中的我,说要拥抱我一生一世。

    之后,石畏走了,牵着另一个女孩子的小手,甚至还穿着那件大红的t桖没有换。那个红,刺得我的眼睛伤痛模糊。

    从那以后,我把它染成黑色,漂洗成白色,来治疗我的眼。

    可是这样无聊的东西,所谓爱情,却是曾杨的追逐。

    曾杨和朋友们去酒吧,错眼看见角落里面有落寞的一袭黑裙,落寞的一头黑发,还有落寞地涂了黑色唇彩的我。当时我正在跟着音乐哼着歌,左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香烟,燃烧着的烟头上轻烟袅袅升起。

    曾杨走过来,在我面前坐下,注视我良久,不肯定地问:“你的口红,是全黑的吗?”

    我冷冷地抬头,把嘴唇伸给他看。

    他吓了一跳,紧张地手足无措。

    我靠在靠背上,再冷冷地笑。酒吧里坐着时髦而落寞的女人,总是有人来搭讪,寻求寂寞里的慰籍,或者打发一晚的时光,可是遇上这样冰冷和高傲的女人,男人又都害怕得只知道后退。

    曾杨也后退了。

    我继续听着音乐,继续抽我的烟,继续喝我的酒,继续我的落寞。

    我并不知道那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离开过曾杨的视线。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就在那夜他确定,要将我的唇彩换成红色,他说:“我甚至愿意吻去那层黑色,我不信下面还是黑色。”

    从那天起,他开始跟踪我,他找到了我的公司,找到我的同事了解我,他在我常去的饭店吃饭,在我常去的酒吧守候,在我的公寓门口等我。

    我对他说:“没有用的。你懂吗?”

    他不理。

    我也不理。

    我照旧生活着,照旧工作着,照旧去喜欢的饭店吃饭,照旧在酒吧泡到凌晨醺醉中开车回家。

    因为他没有办法改变我。即使他有再多的颜色,他也无法感染我。

    曾杨每天在我家门口摆一束红玫瑰,他说总有一天那个红色可以感染我。可是每一天都被我看也不看地扔进垃圾箱。那个白痴不知道,即使这么多年之后,我还是会被那样的红色刺得疼痛不已。在那片红色里有石畏高声的呼叫“一拜天地”在那片红色里还有他鲜鲜艳艳地红着的背影,拉着那个女孩的小手。

    我不需要玫瑰,不需要爱,我只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活着或者等死。

    时间迈着迟缓的步伐一天天地走过。

    曾杨却没有退却。他发现我其实没有什么朋友,甚至没有什么快乐。他说固执地寂寞着的女人,一旦脆弱起来就一定会可怜地倒下。他要等着当我的墙壁当我的药。我冷冷地看他,说你的人生你随便处置,与我无关。

    某天的深夜,我又是浑浑噩噩地回家,穿过曾杨的注视上楼。他总是守在楼下等着,等我房间的灯亮了再熄灭才走开。神经。

    奇怪,门前居然摆了一束白玫瑰,红色的一束已经被人扔进垃圾桶。即使在酒精作用之下,我也看清那是白玫瑰,干干净净的白玫瑰。

    我笑,这厮有这么聪明?懂得不要再扎我的眼?

    可是那个卡片是扁平宽阔的隶书,条件反射地,我翻过来看后面,是瘦金体。

    我站在原地,脑子里一片空白,很空很空的空白。

    是石畏。他右手写的字是隶书,左手却是瘦金体。他喜欢炫耀,经常在我面前显示他的小聪明。他给我写的每一封信,每一个纸条,都是左手写一段,右手写一段,他说这表示:“我右边脑子在想你,左边脑子也在想你。”

    那个隶书写着:“你还好吗?”

    那个瘦金体写着:“我很想你。”

    最后是那个熟的不用再看下去的落款:“知名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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