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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余华《活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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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得多(说一句,我与大哥的年龄相差十岁)。尤其是大哥,从小没什么吃的。尤其是生大哥的那段日子,那时候肉是很少有吃的,甚至连白糖都是珍贵稀有食品。由于营养不良,大哥生下后比老鼠大不了多少(夸张一点点)。所以至今大哥一直很瘦小。

    母亲还告诉我,大哥很小的时候就要下地务农去挣工分。想想大哥插田又快又直也就是那时候训练出来的。大哥受过的苦想必与文中的凤霞差不多吧。我不知道以他现在的老板身份回忆小时候的境遇会是什么样一番心情。苦尽甜来,应该是甜的吧?!在教育子女时会不会跟他们提“想当年”呢?也许会吧,或许不会,毕竟社会在发展,时代已经不同了。层出不穷的现代年轻人,谁还会在“月亮在白莲花的云朵里穿行时”乖乖用心地听你讲那陈年的故事呢?

    在我的记忆中,小时候奶奶煮的饭里总有许多大片蒸红薯。据说这也是穷日子沿袭下来的习性。听奶奶说,以前的人在饥荒年岁就吃大锅的红薯拦很少的白米饭,饿得疯了时就吃红薯腾、吃树叶甚至吃糠。因此在解大便时常常要承受非凡的折磨和痛苦。

    读到文中有庆对羊那深厚的感情,我就想起小时放牛的情景。说真的,我小时候放过牛,那时候读小学,每天放学回来都要放阵牛,然后到夕阳西下时就牵着牛回家。有时候还骑在牛背上悠哉游哉,当然也有在牛背上摔下坑的历史记录。现在想来,那种放牛的生活其实也挺有诗意的。虽然那时候还不会吹笛,但至少比现在在喧嚣的大都市谋生活单纯快乐得多。

    似乎扯远了点。就此打住。

    五

    看这篇文章时心情是沉重的。有人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主人公一个一个的死亡,让我一次次潸然泪下。

    虽然人生的终点不可避免都是死亡,但他们的死让人难以接受。

    福贵爹的死是被气死的,死时也是不安稳的,他没有死在世居几代的屋子里,而是于老屋迁到茅屋的那天,死在野地里的粪缸旁,掉下粪缸时身体下还硌着块石子。

    福贵娘是病死的,死时福贵被抓壮丁不在身边。福贵娘死了,但她在世时在福贵爹死后,怕福贵想不开时常宽慰福贵的一句话“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始终鼓舞人心。

    儿子有庆的死是始料不及的,他是为生产失血过多的县长的女人输血死的。不瞒你说,不知是我阅读能力有限,还是自己拒绝承认。总之,在读完叙述有庆的死时的一大段话“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知道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中午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么想都想不通,这怎么也应该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到这里,我还一直以为有庆只是暂时的晕厥和休克过去。“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埋掉了有庆,天蒙蒙亮了”到这里我才敢相信有庆是真死了。一个好活泼可爱的孩子,一个好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样的消逝了。我忍不住拭泪又拭泪

    女儿凤霞死于生产,这是女人的悲哀。凤霞的命运是多舛的,小时候就成了耷哑人,好容易嫁给二喜,有了一个疼着爱着、知冷知热的夫君却又被因难产死了。也许这就是她的命吧。

    家珍死于软骨病,她是一个善良宽厚的女人,她一生忍受苦难,可是心愿不大,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受尽苦难的家珍却只是希望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

    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他还有年幼的儿子,他是死不瞑目的啊。可谁又能抗拒得过命运?

    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对他爷爷福贵总是直呼其名的场景让人忍俊不禁、心生爱怜。可是就是这样的可爱的生命也仓促凋落了。死时七岁。

    六

    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余华的作品读得多了,你就会发现他大部分作品中都贯穿着死亡的气息,还有那种残忍和绝对的冷漠。这篇活着亦如是。

    对人类生存苦难的承受,是余华活着的主旨。正如他自己对“活着”的解释: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从前言我们可以看出,音乐对余华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他说:“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因为音乐,余华写下了活着这部中篇小说;因为音乐,余华从一个残忍、冷漠的故事虚构者,蜕变为尊重苦难、礼赞死亡的人。

    终于写完了。另外还说一句,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听着任贤齐的活着。

    活着,没有任何幸福。

    活着,在世界上拖着痛苦的滋味。

    最后就以这首歌的旁白做为此文的结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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