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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黄金渔场》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这只野猪只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秦时鸥自己也能轻易扛起来,但他不想在毛伟龙这种熟人面前展示出自己过多的改变,因此叫来了伊沃森。
伊沃森就是人形暴龙,标准的四肢发达,一只半大野猪,单手抓着一只后蹄就轻易拖了起来。
在山上宰杀野兽,最好要在河里进行,尽量避免在营地里留下鲜血的味道,否则不光会引来野狼之类的猛兽,还会吸引虫蚁之类的东西。
秦时鸥和尼尔森一人处理野猪一人处理公鹿,就在河边,先用烧开的热水给它们松松皮,然后一人一把军刀,快速的将皮子给拆了下来。
野猪皮最难剥,这东西简直是和肉长成了一体,不像鹿皮,顺着往下剥就行了。
剥皮之后,内脏全扔进水里,只要肉就够了,四个人两只狗和一个半大的熊,能吃多少肉?
秦时鸥将公鹿的皮用水洗干净之后晒在了树上,鹿皮是好东西,不过上面有血迹,带回营地不安全,挂在大树上最好,既能声东击西吸引野兽,还能晒干。
放血清理了内脏,鹿和野猪基本上就处理好了,可以准备晚餐了。
毛伟龙和伊沃森去捡了很多的干柴禾,尼尔森用石头架起了两个炉灶、撑起了一个篝火堆做烧烤摊,周围都用石头和河边挖掘的黏土隔开了,山上就怕烧烤引起火灾。所以必须得防范到位。
鹿肉其实不太好吃,有些柴,缺少油脂,几乎都是瘦肉,香味不足。所以不能煮着吃,得做烧烤,而且烤的时候不断的往上刷油,这样才行。
秦时鸥将野猪的肋排全部斩断下来煮在了高压锅里,锅里面切了山芹、山蒜、茴香之类的野菜,来的时候还带来了葱姜蒜和大料。一起扔进去煮,那叫一个够味。
鹿肉先摘了两条腿,用军刀切成两三斤重的长段,然后插在树枝上架在篝火上烤,尼尔森耐心的刷着油和酱料。很快就烤的油汪汪、黄灿灿的了。
这时候夜幕已经黑下来了,太阳下山,月亮升了起来,今天是好天气,漫天银星,洒在漆黑的夜幕上,好像是绸缎上撒了无数大大小小的钻石。
坎巴尔山是真正的天然氧吧,要是在都市里做今天这么多运动。毛伟龙恐怕早就趴地上动不了,可是在这大山里,他总能歇过来。因为有氧气源源不断的供应着。
毛伟龙休息了一会就恢复了精神,他时不时的往篝火里扔两根木柴,保持火势旺盛。
天公作美,今晚风不大,徐徐吹在人身上和脸上,软绵绵的很舒服。
此外。这样火势就不会被吹散,笔直的冲天而起。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让人看了忍不住豪气大生。
毛伟龙拿了一个垫子躺了下来。这样他就看到了夜幕,看着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的夜空,他张大嘴巴一言不发。
秦时鸥笑了笑,他想毛伟龙一定和他一样,第一次看到告别岛的夜空,被这种洁净给震撼了。
不管人类能建设多么宏伟的工程,但最能震撼人心的,永远都是大自然。
“禽兽,我想起了一首诗。”良久,毛伟龙才喃喃的说道。
秦时鸥坏笑道:“那你念出来,我听听,听听你这小y棍懂得什么诗。”
毛伟龙没有和他打闹,他瞪大眼睛看着星空,一字一顿的慢慢念道:“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听完这首诗,秦时鸥没话说了,他注视着熊熊火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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