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极细微的风声,他拿了一截树枝,挑了粗的那段,削去了树皮,用刀刻东西。时间就这么慢慢地自他的指缝间流过,树顶间细密的阳光渐渐的淡了,暗了,他真的就这么等着,不劝,不理会,只是安静的将那段树枝雕刻成一朵小小的花儿。
天要黑时总是黑的很快,似乎一下子就暗下来了,风声渐渐大起来,鸟声却静了,李过将第二朵刻好的花放在一旁,再想捡树枝时,旁边的江彤月终于站了起来,无声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然后走向那只死了许久,已经僵直的鸟儿。箭头上的血已经干涸,变成了深褐色,她看了那鸟儿许久,终于颤着手伸过去,捡了起来。
李过看着她的动作,放下手中的树枝,道:“好受些了吗?”
江彤月不说话,半晌道:“我能将它埋了吗?”
李过道:“不行,今晚给我煮汤吃,你来做。”
江彤月咬牙,道:“血没来得及放,肉里全是血了,没什么好吃的。”
李过道:“我就喜欢吃这样的。”
江彤月再没说话,立在一旁。
李过站起身,将刻的两朵花递给她,道:“如果你决定要坚强,那就拿出样子来。”
江彤月接过那两朵花,半晌,低声道:“你第一次杀人时害怕吗?”
李过道:“我第一次杀人时十二岁,吓得都尿裤子了。”
这是句很好笑的话,但江彤月没有笑,因为她正在体会这种恐惧,这种恐惧透入骨髓,寒彻周身,连同屠城时满眼的杀戮,让她心中只有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我要多久才不会害怕?”她又问。
“永远都会害怕,了结一个人的性命,不管那个人是好是坏,都不是件好事,只是后来就麻木了,会压抑这股恐惧了,让他成为像踩死一只老鼠那样微不足道的事,”李过道,“忠贞营的人都经历过这些。”
“我也要吗?”
李过转头看她,道:“你可以选择躲在你丈夫的羽翼下,但不保证没有意外,像上次那样,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了你。”
江彤月不说话了,丈夫的羽翼下?他说的是如砚吗?可惜,那并不是自己的丈夫,她也没有权利让他保护自己,更何况如李过所说,世上总有意外,若没有忠贞营,没有如砚的保护,这样的意外就是必然。
她已经不是大小姐,变成了可以自给自足的普通女子,此时又要变成可以为了生存随时杀人的人吗?
“我可以跟那些女兵一起训练吗?”她问李过。
那是上次被江彤月救下的那个女人回营后第一次露脸,一身戎装,英姿飒爽,众人都唤他为“太后”。
江彤月自如砚口中才知,那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李自成称帝,国号“大顺”,这高氏在李自成死后,自然成了太后,上次是带队寻找李自成的其他余部,不想在回程的路上受了清兵伏击。
高氏皮肤黝黑,长相也普通,初看只是个农家妇女,但眼中却带了股少有的从容,举手投足间很是潇洒淡定。
她此时看着江彤月,因为伤还没好,旁边的人想扶她,被她拒绝了。
“真是难得的美人坯,即使混在这么多女兵当中,也是惹眼得很,”高氏说着,手抓着江彤月的手仔细瞧,掌心全是老茧,还有这几日与女兵一起训练留下的新伤,“可惜这双手了,本来应该弹琴绣花的手,觉得苦吗?”
江彤月这几日训练下来,人疲累的很,听高氏这么问,本想点头,但最终还是摇头道:“不苦。”
高氏笑了笑,道:“做我忠贞营的女兵可是要上阵杀敌,你敢不敢?”
江彤月一怔,杀敌?她只是想有能力自保,想与忠贞营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却从未想过上阵杀敌,人不由得迟疑,看看一旁的李过,不知如何回答。
李过却完全没有要答话的意思,显然是并不想替她解围,江彤月于是硬着头皮,道:“不敢。”
“哦?”高氏仍是笑道,“那与我们女兵一起训练是为了什么?”
“自保。”
“自保?”高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道,“现在的局势,上阵杀敌便就是自保。”却也不再多说,对上次江彤月救了她的命感谢了几句,便让江彤月出去。
屋里只剩高氏和李过,李过看了看高氏的神情,道:“太后喜欢她?”
高氏一怔,笑道:“你看出来了?”
李过点头,道:“太后只有看到好酒的时候才会有这种眼神。”
高氏大笑,道:“这孩子被逼到绝处时有股狠劲,上次杀人,虽然怕得很,但真的动手割那满人的喉时连手都没抖一下,干净利落,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何况是女子,我的副将正好战死了,我想收了她。”
李过不知为何往窗外看了看,江彤月已经走远了,背影比最早看到她时瘦了很多,但确实挺拔了。
“她并不是我们忠贞营的人,算起来也是客人,做副将可能不合适,”太后的副将,没有一个人是做满一年的,一共六任,个个都战死,李过忽然不忍,“太后可以点营中武功最强的女兵,也强过这个手无傅鸡之力的千金小姐。”
高氏脸上云淡风轻,定定地看着李过,不知怎地,忽然转了话题,道:“小锦,你也年纪不小了,别人在你这个年纪早就有一双儿女了,你看营中哪位姑娘合适,我替你作主,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李过推辞,道:“清人不灭无以为家,不急。”
高氏仍是看着他,半晌,叹了口气,道:“你是我养大的,你在想什么我会不知道?”她看着李过神情只微微的变了一下,继续道,“可惜人家有主了,大王死后,你是大顺新的统领,绝不可犯混。”
李过不言语,末了点点道,道:“我记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