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颜黎不施粉黛就离了丽归园,寻了间成衣店,而后店里出来一位身高七尺、面黄肌瘦的“小郎”,褒衣博冠,风度翩翩地走在扬州闹市。这一年装病,颜黎看了些医书,琢磨了些药理,自制了假喉结和改变白皙肤色的膏药,抹上一些,脸、颈、手立即呈现蜡黄。
南北两燕私抓奴隶贩卖猖獗,士族子弟间随意买卖、转赠奴隶买卖也是习以为常。颜黎买了辆牛车,慢悠悠地前往奴隶市场,随即买了三个姿色尚好的小郎和一个会驾车的老奴,准备回客栈安顿。
牛车刚驶出奴隶市场,车外传来老妇训斥声:“你个千刀万剐的赔钱货!老娘真是鬼上身瞎了眼,当初才重金买了你啊!”
颜黎撩开车帘,见一老妇大声呵斥躺在地上鸠形鹄面的男郎:“真是百无一用啊!卖去小娼馆,人家还嫌你貌黑如碳头!如今染个恶疾,卖你都要倒贴老娘谷帛啊!留你在这,若有人要你,你就赶紧跟了去,没人要你,死了也不要赖上我。”老妇扔下男郎,径直走出了人群外。
主家打骂奴隶、随意丢弃奴隶现象在南燕屡见不鲜,奴隶死去在奴隶市场每天都发生,生逢乱世,贫民尚且吃不饱穿不暖,一个低贱奴隶是死是活,更是微如尘埃,不值一念。
见惯不惯的事,聚集的人群看了会热闹,也就散开了。
颜黎下车,随手拿起男郎的手,搭起了脉。男郎猛一甩手,蜷缩成一团,全身颤抖,面红耳赤,咳嗽不止。
“小郎,管你饱饭,可愿自卖于我?”妇人弃奴如弃狗,应是寒了此奴的心,颜黎遂生了些恻隐之心。身体黑瘦如柴,头脑尚还有些清醒,可见不痴不傻。眼前男郎也只是伤寒导致发烧,发热怕冷,一帖药即可治愈,估摸是这脾气惹了妇人才弃于街头,落得自讨苦吃。
“可食米饭?”男郎闭着眼睛,说句话也是吃力非常。能跟着主家日日吃上一碗米饭,填饱肚子,也是仆隶们都想实现的愿望。
“可。”
“可有衣蔽体?”有衣可穿,也是人的基本需求,合情合理,不算过分。
“有。”
“居可有屋?”能有一瓦居身之所,遮风挡雨,作为仆隶,已了心愿,足矣。
“无。”这男郎约莫有些骨气,救他一命,还挑人看。可是如今世上,顺势而为方有作为,有骨气之人必定命运多舛,这点上,两人还有些相似之处。
男郎抬眼,看了看一脸蜡黄的颜黎,闭上了眼睛,好一会不作声。
命由天定,强求不得,此刻真是自己多此一举。真是个不识好歹的男郎,不识时务,死也怨不得,颜黎转身要走。
“善。”男郎拉住颜黎的衣衫,弱弱地应了声。
颜黎愣了片刻,思虑再三最终还是招来新买的奴隶,把男郎搬上车,六人缓缓驶离闹市。
一日后,男郎高烧退下,康健大半,可狼吞虎咽地吃下两碗米饭。
颜黎退下仆隶,摸了摸男郎脉象,恢复地很快,已无碍,想必身体底子原先也是好的。
“你可有名?”
“刘易。”有名有姓,应是寻常人家子弟。
“早前是否做过游侠?”奴隶市场的仆隶,眼不敢视、口不敢言,各个都是怯懦惧怕,偏此男郎倔强不从,颇有心性,若非当时有求死之心,便是如游侠儿般有血性。观其说话,两眼有神、话语铿锵,再从他的站姿如松笔直来看,想必是有过一番经历之人。
“先前好游侠,跟随过。”刘易内心一惊,还未熟识,便被眼前小郎知了他根底,一眼识破。百转千回地想了想,还是谨慎小心应话为好。
“既做游侠儿,为何被卖为奴隶?”颜黎以话探话,试试刘易是否有收为己用的资质。
“过去识人不善,遭人暗算,身不由己。”
“原是如此。你先前之事,我不愿与你追究。你既已卖身于我,今后本小郎便是你的主家。你当记得。”颜黎说话间一身寒意,让人不敢亵渎。用人不疑,既然想要留下了他,必然要先解决他的担心忧虑,不翻旧账、不计较前程往事,稳住他的心。
“善。”此小郎举止自若、了无遽容,也是非等闲之辈。
“本郎此次要去豫州梁郡寻人,在本郎寻到人期间,你必须忠心于我,心无二心、意无二意,可做得到?如若做不到,此刻我便放你离去。愿与不愿,你自思量。”此去梁郡千里迢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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