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当城西北一百五十里,诺水北岸。
当户屠耆正叉着腿坐在山坡上,一手抓着烤得油汪汪的羊腿,一手端着一只银碗,啃得满嘴是油。一个斥候单腿跪在他的面前,回报着刚刚得到的最新消息。
“汉军胡骑营到达颓当城,校尉赵破奴,总共有五千多人。”
“赵破奴?”屠耆眨了眨铜铃般的眼睛,想了一会,咧着大嘴露出一口黄板牙笑了:“是不是十几年前被我们抓住的那个淖野侯赵破奴?”
“正是。”
“哈哈哈……”屠耆乐了,拍着大腿乐得脸上的横肉直抖:“这个老东西,居然还没死,汉朝真是没人了,居然还派这个手下败将来送死。来得好啊,正好给我送个大礼。”
“大人,胡骑营可不是好啃的骨头,赵破奴虽然老了,但是战场经验丰富,不可轻敌。”旁边一个胡子拉碴的千夫长提醒道。
“怕什么,胡骑营在他们汉朝是精锐,在我们匈奴人面前可就不行了,要说骑射的功夫,那还是我们这些马背上长大的匈奴人厉害。”屠耆满不在乎的将油乎乎的大手在身上擦了擦:“就在这诺水旁好好休息一天,明天去打颓当城。他不出城便罢,要是出了城,我就要他好看,这次要是再抓住他,我就一刀砍了他,省得他找机会再跑回汉朝去。”
千夫长见他这么有把握,不好再劝,只得传下命令,一万多人在诺水北岸扎下了大营。屠耆很轻松,这里离颓当城有一百五十里,离汉人的边境更远,赵破奴虽然到了颓当城,无非是帮助守城而已,他只有五千人,根本不可能和他这一万人对阵。他担心的倒不是赵破奴出城,相反,他担心的是赵破奴不出城,颓当城虽然小,可是有五千人把守,别说匈奴人不善攻城,就算善于攻城,他也不敢攻打。如果赵破奴不出城,他还真没有办法,留着这么多人在他身后,他也不敢深入汉朝边境掳掠。
就在颓当城意思一下吧,赵破奴要是不敢出城,我就安安稳稳的退回去,屠耆最后下定了决心。
一夜无事,当第二天的朝阳从东边的山坡上升起的时候,屠耆的军营里升起了炊烟,士兵们纷纷起身收拾行装,一边等待着吃早饭,一边检查自己的武器装备,准备开始新的一天征程。军营里弥漫着热腾腾的水气,新鲜的羊肉、牛肉在锅里翻滚着,渗出一丝丝的血水,等候在旁边的士卒们一边幻想着侵入汉朝边境可能带来的收获,一边谈笑着,气氛轻松而热烈。
突然,一阵急促的号角声从头顶掠过,这是敌袭的号角声!正在说笑的士卒一惊,他们纷纷站起身来,向自己的战马跑去,等他们上了马匆匆忙忙整队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幕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的场面,东面的山坡上,一大片汉军正如潮水般的涌来。
汉军居然主动迎上来了?他们是什么时候摸过来的?不光是匈奴士兵不敢相信,屠耆更不敢相信。但是当他听到隆隆的马蹄声带来的震颤时,他还是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拔刀大吼:“列队迎敌!”
此起彼伏的号角声立刻在大营里响了起来,一万多士卒以最快的速度跨上了战马,拿起了武器。他们的动作很熟练,他们的反应也很快,从听到第一声号角到纷纷上马,只有十几息的时间,再有几十息的时间,他们就可以形成攻击阵型,加起速度,冲出营盘。
可惜,汉军留给他们的时间并没有这么充裕。
大部分匈奴人刚刚拔出长刀,冲在最前面的卫督已经纵马跃过了匈奴人简易的营盘,杀到了他们跟前,为了抢时间,他们连第一轮箭都没有射,就直接冲了过来。兴奋得满面通红的卫督怪啸一声,手中长戟挥处,一名刚刚举起长刀的匈奴士兵就被锋利的戟刃割断了脖子,断颈处喷出的热血将硕大的头颅冲起在半空中,瞪得老大的眼珠子看着如狼似虎杀奔过来的汉军,至死也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军侯韩虎、孙铁、曹根紧随其后,带着各曲的士卒成雁行阵势展开,吼叫着杀进了匈奴人的大营。匈奴人的战马却还没有来得及加速,在战马奔腾的汉军面前根本没有一点还手之力,更让他们绝望的是,汉军装备着清一色的锋利长戟,近两丈长的戟柄,寒光闪闪的戟刃,他们手中的长刀根本没有靠近对手的机会,还没有碰到对方,就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胡骑营的攻势顺利的展开,紧随卫督之后,赵安国、曹宗、田锦江三人也杀进了大营,四千人马象四柄锋利的长剑,深深的刺进了匈奴人的大营,杀在最前面的卫督所部势如破竹,第一个杀到了中军。
屠耆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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