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忘食的看着小说。
当然也厌倦的时候,特别是有很多现在看起来超级无聊的小说,但是余王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赌,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他都无比认真的去读。
时间一天,一个月,一年的过去。
而余王身上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而这个屋子里的书却一点点的变少,因为他每读完一本书后,那本书就会消失。
刚开始,余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等做过实验,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间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本是他‘粮食’。
也只有厌倦消极的时候,余王才会记起自身的处境,这时他才重新振作起来。
当整个世界只剩下小说,其实活着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主角更精彩的人生。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其实很简单,门就在那里,只要他用手轻轻推开就可以了。
不过当他走出房门后,那就意味余王放弃了自己,因为这不是一个单机游戏,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对手。
只有等门自己开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算真正的结束。
余王相信自己看得书比另一竞争对手要多得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寂寞,他知道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所以心态一直很好。
当然这个游戏不仅仅比谁看得书更多,当余王房间里的书只剩下十分之一后,他就感觉情况不对劲了。
他不相信另一个对手,甚至他都能感觉得到,另一个对手看得书绝对没有他多。
他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而门却还没有还开。
真的只是比谁看书多那么简单吗?
余王自我怀疑起来,再一次研究起游戏规则。
这才发现游戏规则并没有详细的介绍赢的标准,只是提示了一句,看得多书越多胜算就越大。
当初余王还以为游戏规则比的就是谁看得越多,谁就赢。
细思极恐,余王感觉自己陷入误区,中了陷阱。
再一联想之前看书的一些情景,余王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房间里书,其实就是粮食,游戏真正的规则,是比看谁靠着这些书坚持的更久。”
“坑爹的游戏规则,能不能描述的再详细一点啊!”
“太恶心了吧!要不是我有第六感,到最后自己是怎么死的。”
之前余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单纯的看书,早就已经无法满足变成书虫的余王。
发掘看书的方式,成了余王的一种消遣,倒立看书,做运动看书,更受了某本小说主角的启迪,更是练出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同时看二本书,左眼一本,右眼一本,当时还洋洋的得意。
当房间里的书,被余王看书看完一半的时候,闲的蛋疼撕了一页书,吃了起来,别说还真被他吃出了味道,当时他还以为是自己一个人待久了,神经有些错乱。
发现书可以吃后,余王一发不可收拾,至少有十分二的书都进了他的肚子。
余王还惊喜的发现那些越好看的书,味道就越好,但更多的书,还是像屎一样的味道。
要不然余王不是看书了,而是吃书了。
“我这到底是做了什么。”
作死并可怕,可一个怕死的人,到死前才发现,自己却一直在作死,那就很可怕了。
看着空荡荡的书架,余王终于紧张了起来,光靠这些书,他真的抗得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