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传来她和几个店员大声数落我的声音,我一路装没听到,但气得发抖。
走了一段路,到了电梯口,妻忽然说:“你的公事包!”
我大吃一惊:公事包还留在桌子上!那不行!里面有很多重要的物件,而且,还有决不应该落于仇敌之手的资料!
我别无选择的余地,只好叫妻站在一旁,妻担心的说:“你”我强作镇定的说:“你放心!一个小婆娘我还怕了不成。暗里长吸一口气,一福勇者无惧的样子,夹一阵急风闯回那餐厅。
那餐厅的人正议论纷纷,一见我旋即回来,以为我要找碴,大家都相顾失色。那女侍应也退到近厨房处,用一对有深仇大恨的眼睛盯着我。
我挺着胸膛,抵受那些有的鄙夷、有的同情,甚至有的惊喜。有的畏惧的眼神,一面用粗话破口大骂,以壮声色。
我一面绕到原来坐的椅子,取回公事包。还好,公事包还安然无恙。
店里的客人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而那女侍应更快的就看破我的意图,所以她也用恶毒的语言,像冰刃冷箭一般的刺戳我,直至我行出店门,还听到她骂:“有本领就不要走!懦夫!”
“我会找你的,你等着瞧!”我边走边说,一一副逆我者死的样子。
“放马过来啊,我等着!”我还听到她这样说。
在电梯角会合了妻,俩人讨了一鼻子没趣。幸亏妻已是我的太太,要不然,她目睹我这等举止,一定对我的印象大打折扣。大年初二,遇上这样子的事,自然是忿忿不平,我磨拳擦掌说要报仇,但过了一段日子,跟许多人的一时忿怒一样,觉得犯不着和这等女人一般见识,只是设法把这件倒霉事从记忆中淡忘,来使自己活得更愉快些。
自己更尽量避免去那餐厅或附近,就算我不要报复,也不想被人报复。
一周后,我被“请”到了警察局,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问话。
原因很简单。
那女侍应原来名叫王鹏鸣。她死了,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人奸杀。而尸首旁有我一张名片。
如果我不是在她毙命的当晚,有明显而无可置疑的不在场证明,恐怕我这一进警署,就要“一进衙门深似海”了。
就算是这样,我也不好受,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调查,各种怀疑的眼光,不信任的语气,而且,我也成了同事朋友的话题和笑柄。
王鹏鸣死了也罢,偏偏她是被人奸杀致死的,这罪名任何一个男子汉都担当不起。
那在大年初二的一场骂战后,她和我结果都不好:她死了,我却在活受罪!
凶手一日没有抓到,我就一日不能抬起头来做人。她死了,我反而可能是最巴望能替她找出凶手的人。良心话,一时的冲突在所难免,我可不想她死,更不希望她死得如此之惨。
人世间这种关系,想来也真荒谬,我觉得多要好好把这件事的始末从头想一想。
我曾与王鹏鸣发生冲突,甚至警告她下班小心,而后她真的被人奸杀,就算我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任何人都会怀疑是我指使人去干这种下流事的。
想到警员讥讽的语言、轻蔑的眼光,真是心丧欲死。
不过,在王鹏鸣尸首旁的名片,虽然是我的,但却为我洗脱了不少嫌疑。因为作案的人断无理由这般“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此粗心大意,这反而是摆明了有人存心陷害。
是谁会这样做呢?
首先,我并没有(当然没有)把名片交给王鹏鸣。
知道我和王鹏鸣发生龈龋的亲戚朋友,或认识我的人,除了妻子之外,谁都不在当场。
妻跟我箱蝶情深,她毫无可能会这样做,而且,我的不在场,她是有力证人之一。
唯一的可能,便是我曾把公事包遗漏在现场,而里面正有我的名片,有人拿了一丐长,本来就计划要杀害王鹏鸣,正好可以趁此嫁祸给我。
也就是说,凶手极可能在我跟王鹏鸣吵架的当日,同时也在现场。
但谁会干这种事呢?
任何人都有可能,包括王鹏鸣的同事、那外籍女侍应生、那收银的妇人
“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决定回到那家餐厅去看看;当然,我不能也不方便自己过去,便请妻过去装作吃东西,暗地里留意一下。
我送妻到餐厅门口附近,忽然,眼中掠过一个人影,心中想起几个字:
幸灾乐祸。
那天,我跟王鹏鸣争吵的时候,便闪过这样子的脸容。
也就是说,那时候争吵才刚刚开始,这人已预料得到事态会越来越严重,他等着好戏上场,是故掩饰不了一脸兴奋的表情。
他既不排解,也不作声。
他只是观望。
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肯定王鹏鸣会跟我继续骂下去呢?
因为他是王鹏鸣的同事,他了解王鹏鸣的个性,行小题大作,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厨房的杂役,约莫二十一、二岁,刚好在这开厨房的门,端菜走了出来,递给那个外籍女侍应生。
此刻,她们的服务是无微不至、诚惶诚恐的,敢情受了这一次凶杀案的影响,大加改善。
我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我在一旁透过玻璃墙窥视,发现那穿白衫镶蓝穿的厨房杂役,也在送递菜饭的橱窗里,不住的留意妻。
妻在餐厅里坐了半个钟头,除了给那外籍女侍应酬出来,指指点点之外,也没有什么成绩,她只好结帐出来。
却看见我铁青着脸色,以为又有什么人惹怒了我,便问:“怎么了?”
我只猛吸着烟。
俟餐厅打烊的时候,餐厅里的员工全换了平常的衣服,关上铁闸,各自回去,我盯住那名厨房杂役,穿过马路。
过几条街弄。到了比较幽静的巷里,我突然追近他,离开他背后五、六尺之遥,陡然站住,他也有所警觉,回过身来。
我大声道:“是你!”
他吓了一大跳:“你说什么?你是谁?”
我冷笑道:“你还不承认?”
他凶巴巴地道:“承认什么?”
我单刀直入:“你杀了王鹏鸣!”
他吓了一大跳,左右四顾,叱道:“你才是凶手!”
“你有什么证据说是我杀的?”
“你又有什么证据!”
“有!”我把公事包一扬,道:“你偷了我公事包里的名片!”
“我偷你的名片干啥?”他比我还凶,活似要走过来把我扼死。
我壮着胆。“我的皮包放在柜台上,就靠你们厨房最近,不是你拿?是谁拿?”
他吼道:“胡说!你的公事包明明摆在桌上,谁拿你的!”
我也怪叫起来:“你偷了我一张名片,发现我是伊士曼公司的老板,你有意要勒索我”
他马上切断了我的话。“少装了!什么伊士曼公司,谁不知道你只是个杂志社的美术编辑,谁有胃口勒索你。”
谈到这里,他已感觉到不对劲,所以脸孔扭曲,冲了丈来,想把我压倒。我死缠着他,皮包里的录音机掉了下柜,跌在地上。
于是,我们的扭打又成了录音机争夺战。
幸好,警察很快的就过来解围,否则,我决不是年轻而孔武有力的他之敌。
警察当然是妻叫来的。
我在冷巷里准备行动的时候,已经嘱妻去把警察叫来。
我只是要在警察来之前套出他几句话。
包括他无意间承认了那天确实知道我的公事包放在何处,以及知道我的身分职衔。
我当然不认识他,而且从来没给过他名片,他的反应使他跌入了罗网,也使我沉冤得雪。
在被押走的时候,他曾狠狠地跟我说:“你知道吗?她也侮辱过我,比辱你还甚!”
在夜风里,这句话使我更不寒而栗。
我终于明白了那幸灾乐祸的神情,以及确实可以预料会有争执发生的神色,她辱过他什么,我不知道,但作为客人的我,尚且被她骂得如此不堪,身为杂役而可能性好渔色的他,更不可想像。语言伤人,一向比利刃还深。
我在踱上警车之前,妻及时的为我添上一袭暖暖的川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