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事成”的简陋招牌在风雨中摇荡。
轰!一声惊雷吼过天际,似远忽近,丁巧荷转头看向窗边,明明刚刚还是个大晴天,天空一片湛蓝,谁料到才没几分钟的时间,斗大的雨滴就串成帘幕的自阴黑的天空泼洒下来。
那个坐在胡以文面前的漂亮女子眉宇间的忧郁像极了外头的那一片黑色天空。
“我有一样东西想请你们帮我送给江民先生。”咬着唇,细细的声音自女子漂亮的唇间逸出来。
她坐上办公桌的一角盯着女子的双唇看。好美的嘴唇!让人想冲上前咬一口,尝尝含在嘴里品尝的滋味。
她咳了两声,将看美女看傻了的男子唤回魂魄。
“什么?”被眼前美se诱惑去了的胡以文傻傻地问。“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郭小姐,胡先生感冒了,有点神智不清,”她从办公桌上跳下来移到胡以文旁边,对着他的耳朵悄声说:“收起你的猪哥脸,琳姐快回来了,难道你今天晚上想睡冷地板吗?”
“没关系,我只想知道你们愿不愿意接下我的案件。”又望了下天空,郭乃慈细声问道。
丁巧荷皱了皱眉头,之前一段送往迎来的卖笑生涯没让她学会什么一技之长,却让她学会了如何看人脸色。依她看来,这位郭小姐心中定藏着件很大的心事,也许是爱情,也许是工作,谁知道呢!她不说她不问,又有谁知道。
“我们只不过是替人送东西的,开门做生意有钱赚无所谓愿不愿意。”她实话实说,少了转弯抹角的修辞。她说的绝对是真话。
胡以文白了她一眼“干嘛说得这么直接!?”
“我说得没错啊!琳姐都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啊,只要要我们送的东西不违法,譬如毒品、禁葯;不危险,譬如炸弹手枪硫酸毒蛇等等之类可能会引起纠纷的东西,我们没理由不接,有钱当然要赚,只要你有确实的地址。”
她跟方琳和胡以文三个人开了这家名为“心想事成”的快递公司,举凡邮差不能送达的物品就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开业四年来,成绩不恶,原因就在于他们除了送达委托的物品,还可以转叙委托人想讲的话;她不但替人送过戒指代人求婚,也送过老公的悔过书给老婆,还替小女生送过巧克力给她暗恋的学长。
冰乃慈听了,一楞!坐在对面的胡以文则翻了翻白眼。好好的与美女面对面的气氛全被她破坏了。
丁丁就是这点不讨人喜欢,有时候冲得像只浑身带刺的刺猬,难怪她只有他跟方琳两个朋友,就看在他是她朋友的分上,就算了吧!他展开笑容对郭乃慈说:
“丁小姐把我们的服务宗旨说了,相信郭小姐应该明白了。”
“我明白,我委托你们送的东西绝对不是危险物品。”只不过杀伤力不见得会小就是。郭乃慈并没有把这句话说给他们听,她从皮包里拿出一个绒布盒子“就是这个。”
“这是?”问的人是胡以文。
“戒指。”郭乃慈打开绒布盒子,一只蓝宝石戒指闪着价值不菲的光芒。
丁巧荷看着胡以文点点头,知道这次的任务他是接下了,接下来他们会谈到收费问题,这个环节她一向不爱听,因此她找个借口离开小得不能再小的会客室。
趴在外头办公室三张办公椅的其中一张,她数着窗外下个不停的雨丝,一条又一条的铺成一片,数啊,数不清了。
拨开覆在额前的凌乱发丝,与美丽的郭乃慈相较,她就显得粗糙多了;不是说她不美,她也可以是美的,只是她不想要那多余的美,以这样面貌的丁巧荷活着,她依然很快乐。
“丁丁,有客人啊!”另一个合伙人方琳推开门走了进来,将布满雨滴的雨伞放入伞桶。
“一位邓小姐,阿文正在跟她谈钱的问题。”
透过玻璃窗,会议室里的一切全部一览无遗。
“一位千金小姐啊。”方琳放下他们今天的晚餐,从玻璃窗看进去,里头的胡以文也看到她了,向她眨眨眼打个暗号;接收到爱人的暗号,她脸一红,左眼眼尾一段看来丑陋的刀疤因为她的笑而变得柔和多了。
“很美。”丁巧荷不是没看到他们两个隔着一扇玻璃窗眉来眼去,她是习惯了,当年的黑蔷薇方琳一遇上胡乃文,就什么泼辣变性都没了。
“你也不差啊。”方琳走近她,将她脸上的黑框眼镜拿下,扯下橡皮圈,让随意扎起的马尾放下,拢拢乱糟糟的头发“再上个口红、画个眼影,你就能迷死一票男人了,”见她张嘴要抗议,方琳连忙又说道:“别忘了你以前可是我黑蔷薇底下最红牌的白雪公主雪儿。”
她浅浅的笑了一下。方琳说的是真话,方琳曾是满天星大酒家的红牌妈妈桑,她呢,则是方琳底下的一名公关小姐,花名雪儿。她靠这个花名赚够了还给亲戚借给她的钱,只是这些钱并没有让母亲逃过死神的召唤,母亲死于癌症,没有了再留在酒家工作的理由,她毅然决定离开那个龙蛇杂处的世界;那段时间并不长,却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阴影。
“你应该多笑,不过以前那些客人也就是爱死了你这样冷中带刺的个性,大概是那些大老板平常使唤人惯了,看看你的脸色,他们也挺乐的。”
“说得好像那些人都有被虐狂一样。”
“在我看来,没错啊!”方琳拉拉耳垂上大大的耳环“丁丁啊,我说你为什么要藏起你的美丽呢?这样你吸引不到好男人的。”
“我已经不在酒家上班了,不必再用我的外表吸引男人了吧?”只有外表的吸引能维持多久的热情呢?
“我知道啊,但男人还是很贱的,不看自己的条件,选择对象的第一条件除了脸蛋就是身材了。”方琳瞧了瞧会客室里的胡以文,轻叹又有点惋惜:“像阿文这种不在乎我脸上破了相的笨蛋已经不多了。”
这点她倒是很同意。在别人眼里,胡以文的确是个大笨蛋,找了个脸上有刀疤又比他大上八岁的老女人,但他就是只要她,否则他不会在方琳受伤之后不眠不休的守在病床前好几天,连她都被他感动了,何况是方琳呢。
“算我命苦,找了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当前夫。”方琳轻叹。
“但你也很好命啊,来了一个阿文疼你。”她印象很深刻,四年前她要离开酒店的前一晚,琳姐的前夫醉醺醺的上满天星来要钱,琳姐不肯给,他就在客人面前动起手来揍琳姐;当时身为保镳的胡以文见状上前护着琳姐,一场混战,琳姐被前夫持刀伤了脸,差点因此而失明;也因为这次事件,琳姐跟胡以文也离开了陪酒卖笑的生涯。
方琳画出了几道纹路的眼角眯出了笑意。老天爷对她还算不错的,一个男人给她的爱情是带着占有的暴力,让她身心都受了很重的伤;大概是老天爷可怜她,又派了一个胡以文来爱她。
“我现在最担心你了,你老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你要如何找到爱你的人呢?”方琳摸摸她的头发。想来也好笑,她有一段时间还一直以为阿文喜欢的是小他一岁的丁丁呢。
“琳姐,你嫌我碍到了你们了吗?如果是,你要告诉我”
听她这样说,方琳变了脸色。
“丁丁,你怎么会这样想!你忘了我们说过了,我们是一家人,永远都是。”
被方琳骂,丁巧荷只觉得愧疚。这些年来,他们三个人一起开了这么一家另类快递公司,表面上她像个冰冷没感情的冰块,又像只浑身带刺的刺猬,其实她很依赖方琳和胡以文的;她也担心迟早有一天他们决定共组一个家庭,然后下一代再出生,那时她绝不可能厚着脸皮硬赖着他们,到那时,她还能依赖谁?
天地之大,竟然找不到一个她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
她觉得自己好可悲。
“琳姐,对不起。”她掩住自己真正的心意,不想让琳姐不高兴。
“你只要记住,你永远都是我跟阿文的妹妹。”方琳这时才有了笑容,头一抬,看到会客室的门打开来,一脸春风的胡以文领着郭乃慈出来。
“郭小姐,本公司既然接下了你的委托,自当尽力达成任务。”胡以文替郭乃慈拉开门送她出去。
还是像窗外的雨丝一样,郁闷又阴寒。这是她观察过郭乃慈之后的心得。
“这个千金小姐心事很重。”她都看出来了,阅人无数的妈妈桑方琳岂有看不出来的道理。
“丁丁,按照顺序,郭小姐的戒指该你送,送给江民江先生。”胡以文跳着进来。
她点点头。送什么、送给谁,她向来不在乎,都是生意嘛。
“谈完了,肚子饿死了,可以吃晚饭了吧!”拿起桌上的餐盒便要打开“今天吃什么?”
“三杯鸡饭。”方琳替巧荷也拿了一分“丁丁,你的沙拉鱼排。”
“谢谢。”她淡淡道了声谢,安安静静坐在一边,把空间留给他们去卿卿我我,至于她,只要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就可以了。
曾经,她也以为自己找到了幸福,只是那个人把她的幸福踩在地上,狠狠的踩碎。
—
她迷路了,在梦中。
迷宫一般的道路将她困在其中,一路往前走应该是二路,她往前走,却走到了另一条大马路,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她一个人在盲目的穿梭寻找。
她吓出了一身冷汗,从梦中醒来。
“幸好醒了。”丁巧荷掀开薄被下了床,那股紧张的窒息感还在心口徘徊“太不吉利了,我竟然作这种梦。”
下了床,走到冰箱前取出矿泉水猛灌。
反正只剩一个小时就天亮了,她放弃再补眠的打算;对自己从事这种特殊的另类快递行业来说,作那种迷路的梦真是太不吉利了。
这个行业不只送物品,还得兼传达心意,所以除了认路的能力,不怕羞也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什么梦不好作,竟然让她在梦中迷路!
不能说是迷信,但她还是从书柜抽出一本解梦的书。
她找到了迷路这一项,书中的解释让她大大的叹了口气。
你的难题不断出现,并且感到焦虑不安。
“今天不会是个糟糕的一天吧?”解梦的结果让她再也没了睡意,她走到墙角,从印著“心想事成”四个红色字样的背包里取出行事表“王至翔、江民、萧丽美,就这三个,应该不会有问题才对。”
喝光了一整罐的水,她干脆就坐在窗前的平台上等黎明到来。
虽然少睡了一个小时,她的精神还是相当好,工作也很带劲,更没有出什么差错,那个让她不安的梦被她甩在一边。顺利完成第一项工作,丁巧荷将一本写满暗恋心事的日记本交给委托人的学长,她在看到那个男生满脸惊讶后离开。
接着她花了一个小时来到了一家饭店,在预定的时间到达宴会厅。
“我是“心想事成”快递公司,有东西要给江民先生,请问他可以出来签收吗?”
丁巧荷无意间瞄到宴会厅外挂着的新郎新娘名字的婚纱照,她的胄开始不舒服了起来。那个梦果然是个不祥之兆。
新郎江民,新娘郭乃慈;她待会即将面对的是新郎,叫她要如何开口跟他说新娘想对他说的那三个字?
一个男子快步朝她走过来“小姐,请问你找江民有什么事吗?”
不会以为她是来抢亲的吧?几双不怀好意的眼神逼近她,让她不自觉的淡了表情。
“你是江民?”这个男子长得算是很好看,可她就是没办法把他归进容易亲近的那一类。
“我不是”
“那请你叫江民出来。”幸好他不是江民,否则她还以为郭乃慈的眼光怎么会这么差。
这个女人太骄傲了,浑身带剌似的,一点也不讨人喜欢。江彬握紧拳头,狠狠的盯着她。
“想揍人?”她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大喜之日,动手打人会触霉头。”她料定他不敢动手,他想动手的原因应该是她不是个美丽的女人吧?如果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她只是个毫无特色的女人罢了。
“如果你再不识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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