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生带有传奇色彩。据说我出生的时候其实很顺利,只是生下来后没有任何反应,医生和家人都以为我是胎死腹中,于是娘不顾刚刚生产后身体的疲弱失声痛哭。病房里弥漫着的新生儿的羊羔般的体香被苦难和泪水吞噬包围,空气一时间变得凝重不堪。
那是在21年前,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刚刚从娘的身体里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能是我太贪恋于充足的睡眠,而忘记了自己还肩负着更加神圣的使命——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去参加一场人生的盛宴。后来娘告诉我,我睡着的样子很安详,显示着从内心深处表露出来的宁静。但是不知道过去21年之后,我在即将到来的这个春天的下午的温暖阳光里会不会依然能够回归21年前的那份安详。我知道,我的此生注定和睡眠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一天我是睡得酣畅淋漓,一点也不欢迎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对我七嘴八舌的打搅。还有一个人抱着我不停地哭,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娘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喜极而泣。可是我仍然不能做到喜欢,包括娘的怀抱以及眼泪。我固执地认为是他们打搅了我的睡眠,所以我睁开眼的第一天,心里便充满了怨恨。是他们残忍地扼杀了我甜美的梦。我那么迷恋做梦,可他们却惊醒了我,让我从美好的睡梦中醒来。
阳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对阳光产生了如此浓重的感情。我喜欢阳光。它们的颜色很好看,薄薄的一层纱似的,透出一股子鲜艳的红色。这是我喜欢的一种颜色。阳光穿透我卧室的玻璃窗子,很和气的飘落在我的床上,暖暖地抚摩我的脸。像娘的手一样。但是娘有很多年没这样耐心地抚摩过我的脸了,那样的记忆停留在十多年前,没有伴着我的年龄一同上路。然后我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暖暖的美好的感觉。我仿佛在一个温暖的大翅膀下得到了长久的庇护,我是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弱小的鹰雏。
那些阳光从来不抱怨,也不吝啬,从来都是慷慨地赋予我温暖,一直暖到心里。我知道我还怀念娘温暖的抚摩,并且一直念念不忘。可是娘忙于一家人的生计,她过早得苍老了,脸上爬满了皱纹,我从一位作家那里知道了那是岁月在娘脸上篆刻下的风霜。她已经没有时间也不会想到要去抚摩一下儿子已经棱角分明的脸庞。
一年有四季,在中国的北方,依傍在黄河两岸上的人们对季节都有种特殊的敏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亘古不变地延续了几千年。可是我对那些刻板的炎凉冷暖永远也适应不了,我只喜欢暖洋洋的春天,并且要没有风沙,要阳光灿烂,要春意盎然。从很小的时候,那时侯也就刚刚会在地上爬,娘像拎一只小狗一样把我拎来拎去,总之是在某一个地脚边缘,娘自己去地中央做各种活计,任由我一个人在那里爬来爬去,不管是哪个季节,我都是这样惊慌失措地度着自己的童年,直到我会很自如的直立行走,进化成一个完整的人为止,我才基本挣脱开那些暴露在天空底下的田间地头,将自己深深地躲藏进屋檐底下去。
那时侯我的确是惊慌失措的,甚至于绝望。天空里飘荡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有漫天狂卷的风沙迷人眼,有惨烈的阳光直射汗流浃背,有秋风秋雨秋霜寒露愁煞人,还有大雪纷飞与冰冻三尺的恩仇纠结。我还那样小,感觉它们像狼一样扑向我的躯体,然而任凭我怎样哭喊,娘仿佛已经习惯,她装做没有听见,或者根本就是充耳不闻。那些东西至今让我心有余悸。
所以我对季节充满了莫名的仇恨。更替的自然法则,对于我竟然成为了煎熬。
对于春天的感情是在最近几年才培养起来的。后来我上了学,并远离了娘现在依然还在的那个乡村。我不喜欢季节,但是季节带领着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长大,就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的一样,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的时候,这个想法把我吓了一大跳。那一年,我十八。
我在一所中专学校里毕了业,我不想回几百里之外的家,看娘面带风霜和苦难继续土里刨食。我更不想自己延续娘的没有奔头的没有前途的地球修理工工作。在城市混得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的孩子,没有谁愿意返归乡村。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不能忍受那些个季节的变幻无常,在城市里可以享受风雨无着的室内工作和生活,这将是何其幸福的一种生存姿态啊我想。
我去了一家饭店打工。中专毕业的学生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单位会要了,所以那家饭店成为我能在这座城市立足的唯一去处。餐饮行业有属于这个行业特有的规矩,不管什么人只要进了饭店的门,就要从最基层做起,从端茶倒水、传菜扫地做起。我不得不说干这个行当真得很累,因为不但要遭受经理的训斥,更多的是受某些个素质低下的食客无理的挑刺。有时候这甚至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最终还是受了,因为经理说顾客就是上帝,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对的,不对也对,错的只能是我们。我不敢对上帝动怒,更不想因招惹上帝而丢了自己来之不易的饭碗。可能农民的儿子都有与生俱来的勤劳秉性,我在那里干了两个月,经理把我从普通的服务员提成了领班。
经理说,好好干。我傻傻地笑一下,没有说话。在得到别人的赏识或者认可时,我心里是幸福的。从那天起我手下有了几个兵,他们有些比我来得早,有些比我来得晚,还好,我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因为我对他们一向都很和气。我不喜欢跟别人有过节,喜欢做人低调一点。
转眼到了元旦,饭店里的生意渐渐红火起来,现在的城里人过节习惯下馆子。所以我们的工作也相应地忙碌了许多。有一天经理领着三个女孩子找到我,说她们三个是新来的,让她们到我的1号厅上班。我心情很愉快,因为这三个女孩子长得都很好看。我所在的1号厅男服务生居多,现在有几个漂亮女生在一起工作,自然心情上有一些开心的成分开始萌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在伦理道德上讲应该算不上是亵渎。我心情很好,相信我手下的那几个小子也会和我一样,心情如秋日的天空一样晴朗。她们三个的到来,既增加了我们的人手,也增强了原来队伍的工作效率——那几个家伙忽然变得爱卖力表现了,这实在是意外收获。
圣彬哥,我们新来乍到的,你可得多帮助我们三个。名字叫郭薇的女孩子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我冲她们憨憨地笑,算是对她们要求的默许。除了努力工作,我很少跟别的人说说笑笑,我不喜欢笑,严肃一点可以封闭自己更多一点内心。所以经理跟班上的所有人都说我内秀,不张扬的人更容易招人喜欢。
所以后来那个叫郭薇的女孩子喜欢上了我,这让我很幸福。郭薇长得很好看,她比李明、李香香更善解人意。对了,我忘了说,李明、李香香是跟郭薇同来的另外那两个女孩子的名字。
没过很长时间,也就不到两个月吧,我跟郭薇的关系就正式公开了。工作上,我们同在一个部门,是上下级,下了班,我们就手牵着手出去逛街,或者一块去吃饭。郭薇是本市人,也是中专毕业,在家待业将近半年后才来我们这家饭店上班,我一直认为这是上天特意为我们安排好的一段缘分,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曾经有几天,我一直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当生命中有了郭薇的存在,我的人生变得跟先前大不相同了,这之前我一直在自己一个人的夜晚摸索着走路,有时候磕磕绊绊,有时也会平平坦坦。但总之那是夜路,是见不到光明的漆黑的路,星星和月亮都相当吝啬地躲躲藏藏,我对它们从来没怎么注意,也从不存什么奢望。现在不同了,郭薇就是清晨初升的那轮太阳,她一下子点亮了我的眼睛也点亮了我的内心,激动着我的情绪陪我走接下来要走的路。
那些天看得出来,郭薇跟我一样开心。被爱情滋润着的女孩子是最美的女孩子,这一点不假,她那美丽的脸上时常绽开着满足的笑容。那天我们破天荒地决定请哥们们吃饭,并在席间宣布了我们的恋情。十八岁的天空是五彩斑斓的天空,有无限精彩的芬芳在我们的身边漂浮。我幸福而美好的初恋在我的十八岁那年的最后几天像春天的阳光一样绽放在那个不是春天的季节。
腊月的二十八,我带着郭薇踏上了回家的汽车。本来我不想让她去,平原深处那个冷清破败的家,让我不愿轻易去想它,要不是娘在那里,我真不想回那个家。所以我发誓一定要混出个样子来,彻底摆脱农村的贫穷,把娘接到城里来过好日子。但是她执意要去见见娘。郭薇的脾气跟我一样倔强。我拗不过她,只好带她回去。
汽车穿越过冬天的田野,乡村在这个时候看上去更加荒凉,透过车窗一眼望出去,到处是光秃秃的黄土无边无际。平原上没有什么遮挡,除了散落的几个村庄,偶尔有几棵落光了叶子的树出现在视野里面,同样没有生机。郭薇伏在我的肩头睡着了。灯火在远远近近的村子里或明或暗地开始了游移,我轻轻地把她推醒,告诉她家就在不远处的面前了。
娘比我预想的还要开心。她忙前忙后地给我们做好吃的,郭薇在家里没做过饭,但她很懂事,跟娘唠家常,给娘打下手。看得出来,娘对这个儿媳妇是很满意的,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将那些浓重的皱纹都撑开了。娘的确老了,但娘才45岁。
这个年就这样充满着喜庆气氛在我的老家度过了,郭薇的爸妈不支持女儿不回家过年,但也没提反对意见。儿大不由爷,他们的思想还算开通。大年初一的早晨,我们给城里的他们打电话拜年,他们说好,好好,替我们给你妈妈带好。郭薇的笑始终挂在脸上,这个小女孩子真得是被爱情冲昏了头,陷在幸福的旋涡里出不来了。当然,我也一样。
年后没几天,也就初五六的光景,我们便跟娘告别,双双踏上了返城的汽车。在社会上混的人,只要给人家打工,在时间概念上便失去了主动支配的权利,便没有了自由。临走的时候,娘嘱咐我要好好待郭薇,不要让她受了委屈。我看一眼郭薇,她也正在看我,然后我们会心地笑,笑得很甜蜜幸福。我说您放心吧娘,我会照顾好她的。我发现娘跟郭薇的眼圈都在泛红。
从回家的那天起,我跟郭薇就同居了。那是一种从未经历过的神秘感觉,郭薇告诉我她像一片雪花融化在了我的怀里,我告诉她我一直在空旷的天空快乐地飞翔。在睡梦中她经常会攥着我的一根小指,仿佛生怕我跑掉一样,郭薇说这叫做“牵挂”这渐渐成了她的一个习惯。后来没有了她的“牵挂”之后,我就开始失眠了,再后来竟得了严重的神经衰弱症,所以我知道我已经不能没有她。
春天很快来临了,新年过去没多久,我们就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郭薇说感觉今年的春天来得比往年要早,我告诉她这是因为上天感受到了我们的爱情而反馈给我们的温暖。那种氛围是能够让人沉醉的。
我们争得了郭薇爸妈的同意,在离我们供职的饭店不远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像模像样地过起了日子。住进来那天我们全家举行了一个小小的也非常温馨的聚会,郭薇的爸妈给予了我很多的“教诲”并祝福我们俩幸福,算是正式把他们的宝贝女儿交到了我这个“不相干”的人手上。郭薇紧握着我的手摇啊摇的,一直不肯松开,她的脸上永远堆积着那么灿烂的笑容,像个被幸福环绕包裹着的孩子,对于眼前享有的一切仿佛已很知足。
工作一如既往得忙碌,只要人类一天不能改掉吃饭的“毛病”饭店里的职工便一天不得清闲。我的领班位子依然牢不可破,因为我对待工作一如既往的认真负责。或许因了郭薇跟我的关系,饭店里其他人也都或多或少地给予她一些特别的尊重。所以我们尽管忙碌,但总归还算不上最忙,最忙的被我的那帮下属“抢占”去了,这群哥们们都是很实在的年轻人,我只能在薪水待遇方面尽量从经理那儿为他们多争取些。
每天的清晨,是最清闲的时候,我们要到10点半才上班,10点之前的几个小时可以自己支配。租来的这个家简单“直白”家具不多,只几件日常的桌椅橱柜,卧室里一张双人床,外加一张郭薇从家里搬来的梳妆台。但是我们都不是喜欢懒散的人,我习惯于把一切都拾掇的井井有条,而郭薇则多半是出于女孩子特有的爱美以及心灵手巧,在每天上午的前一半时间里,我们俩便躲在我们的窝里打扫庭除,并适当的搞一些室内装饰装潢,在简单与美观两个方面,我们获得了双赢。
那天李明和香香来我们家玩,是晚上11点多钟,她们那天因为跟郭薇一直在一起,下了班便和郭薇一起回了我们家。没的选择,她们三个睡了我的床,我只好去睡客厅里的沙发。半夜里我正睡得香,忽然觉得有人抓住我的手不放,睁眼一看原来是郭薇,她倚在我身上撒娇发喋,说不牵着我的手睡不着觉。傻丫头,如果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就不睡觉了吗?我笑着调侃她,然后把她揽在怀里。我们就这样依偎了一夜,在自己的家里,像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显得有点楚楚可怜。天快亮的时候,在那两个女孩子醒来之前,郭薇才恋恋不舍地放开了我的手,回到卧室的床上去。
日子在不知不觉间飞快地逃走,过去一个月,又将过去另一个月。我们在甜蜜的生活里面感受着彼此带给对方的温暖,由这些温暖去感化、溶解周围平淡、僵化的生活节奏。我们的生活是甜蜜的,我不得不这样说。
李明、香香跟我和郭薇的关系真是没的说,没过多长时间,在我们的撮合下,她们俩都有了称心如意的郎君。李明的男朋友叫赵平明,小伙子长得高大帅气,脾气也好,在我们饭店隔壁的一家汽车修理站当技术工。香香的男朋友叫周哲,是我手底下的一个兵,小伙子长得也不赖,工作很勤奋。他们四个能双双走到一起,我跟郭薇着实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所以他们四个都很感激我们俩。这也成为我们在一起工作时的一段佳话。
但是好景不长,经理很快知道了发生在他的员工中间的这些事情,于是他做出了让我们至今难以理解的举动,他把我单独叫到他的办公室里,直截了当地通知我,要么我跟郭薇、香香跟周哲解除恋爱关系,要么我们两对中的一半走人。我争取了,为我们四个人的正当关系,但是没有奏效,经理是个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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