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终于有人识货了,也不枉本姑娘,这么卖力地演一出。
“是吗?是吗”
“我看看。”
薇铃身边瞬间围拢了一堆道貌岸然的看客。这些人,哪里真的是关心,无非是平时过的太平淡,太无聊,想找乐子,找点话题,为麻木的生活添加些作料而已。
“快看!谢公子出来了!”人群中又有人激动地大喊,“唰”的,刚刚还围得水泄不通的人墙,倏地如蜂群散开,一个个崇敬地望着高高的石阶上。
一个俊逸的男人负手立在高高的台阶上,二十岁出头的样子,一身绯红,袖襟上的银色丝线,衣襟上的银白珠片,在阳光下一闪一闪,格外的刺眼。
他面如冠玉,眉目疏朗,静静地站在阳光下,给人一种清新俊逸,高贵清华的感觉,天生的贵公子。
“怎么回事?”他清冷的眸色,如冬日寒冰,直逼人群中的她。
“阿逍,您真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把我忘了?”薇铃站在石阶下,仰起素净的脸颊,镇定地望着石阶上的男人。心里却腹诽着:想吧,想吧,想破脑壳,你也想不起来。
“这位姑娘,本公子根本不认识你,何来贵人忘事之说?”谢逍冷冷地回道,平静地看不出一丝波澜。
果然说不认识。
“认不认识,不是你说了算,而是它说了算。”薇铃捧起掌中的模糊血肉,转身向人群展示,美眸流转,再次直视阶上之人,“如果您不认识奴家,三日之前,您为何,要让人强行打落我腹中的胎儿。”
人群之中一片骚动,各种大胆的猜测哗然而起。难道这孩子原本是谢公子的,为了跟方家千金顺利结成连理,又怕之前的荒唐事败露,坏了谢家的名声和好事,才不得已弃卒保车。
“哼!”谢逍冷哼一声,露出不屑一笑。
“我不认识姑娘,怎会让人,打落姑娘腹中的胎儿,想必,姑娘是找错了主。冤有头,债有主,姑娘还是找对了人才是。”言外之意是,你连搞大你肚子的人,都不知道是谁。
“哈哈哈……”人群之中一片哄然大笑,有位脸上有刀疤的大伯,一脸坏笑,貌似很好心的上前,“姑娘,你连谁给你的种,都搞不清楚啊。”言外之意是说她不自爱,都不知道是谁搞大自己肚子的。
薇铃摇着头,而后低头一笑,然后扬起迷人的下巴。不理会那些无聊的人,朝着石阶的方向,信步微微向前,在阶下三步远的距离,停下,“我有没有搞错,来个滴血认亲,不就真相大白了么?”
“什么?她说滴血认亲。”
“看来这事是真的啊。”
人群里,又是一阵乱哄哄,不少人兴奋地摩拳擦掌,比当事人还激动。也是,邺京好长时间,没发生什么新鲜事了,人们的日子真是越过越乏味,如今好不容易有热闹看,怎能错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谢公出现在谢府门口,望着门口一片狼藉,一脸茫然。在他身旁身后,陆陆续续站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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