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高不见顶,宽仅丈余。
最下方是两条黑色的一人粗的铁索,越往上则铁索越细,却是越多,再往上看去,只见铁索密密麻麻,已是分不清数目。
梅霖再往桥下看去,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桥下赫然是一条血河,河中血波翻涌,隐隐闻到一股腥臭之气。
梅霖还要细看,突听一人呼曰:“兀那野鬼,到这里来!”
梅霖循声望去,不禁吓了一跳,好一只恶鬼,却有两个头,就像是两个从中间剖开的人粘在一起一样,小颊赤肩,秃头且尖,左头白面黑须,右头黑面无须,两只右臂长在两边,一手一只索命钩。
四只眼一齐向梅霖射击了过来。
梅霖的目光急忙躲了开去,眼光触到的却是一面大石,石高四丈有余,宽约丈许,玲珑峭拔,其面如镜。
石边却站有一男鬼,一身大红官袍,头戴乌纱,黑须满面,右手执笔,左手拿一帐簿。
一队鬼魂正面无表情的排队走向石边,其一大腹便便之鬼,走到那官近前,判官笔向石前一指,那鬼听话的站在了石前。
石上突然显出一行行的字来:“白诚甲,阳寿八十七;二岁,八月初七,坏一蛐蛐性命;三岁,十月初一,踩死蚂蚁五只;;十一岁,五月初五,持刀捅伤村邻赵某;十二岁,八月初二,偷吃李家果梨;十三岁,正月赏灯,调戏少女心蕊,致其羞愤自杀;十五岁,五月十八,偷放毒蛇咬死私塾老师李严;;二十三岁,腊月,合伙赵某、张某劫持富商王某,自此发家,转职于贩布;二十四岁,正月,使银五千行贿于知县赵某,自此与赵某兄弟相称;三十岁,五月,捐银五百在乡里建一小学,自此博得美名;四十岁,休妻另娶十六岁的方氏;四十一岁,因前妻争抢儿子,派人把其前妻推入河中,造成溺亡假象;;六十一岁,富甲一方,嫌方氏唠叨,乘方氏病重,买通镇医,暗喂毒药,予以害死;;六十五岁,八月,另娶妻二十花氏;八十六岁,岁初怕花氏与儿子争家产,休其卖于张家;;八十七岁老逝。”
那鬼面判官一目十行,看完之后,判官笔在左手帐簿之上点点画画,边写边朗声念道:“白诚甲,害人命四条,害兽命二十七条,一生做恶,欺世盗名,按阴司律令,当走地狱道!”
念完之后,另一双头鬼,同前一样,略有不同的是白面在右,黑面在左,每手一支单铁戟,用手一推那大腹便便之人,把他推到了那铁索之上。
那大腹便便之人,战战兢兢的走在铁索之上,下面血浪翻涌,离脚面不过尺许,不时有浪花打在脚面之上,更有那铜蛇铁狗不时的露出尖利的牙齿,跃起身子,向着那大腹便便之人咬去。
那大腹便便之人走了不过百步,便身子一滑摔入了血池河中,大群的铜蛇铁狗围了过去,立即撕的粉碎,凄厉的惨呼在梅霖的耳边响了许久。
梅霖只觉的一阵恶心,不禁趴在地上大吐特吐起来,却是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第二名鬼魂又走到了那大石前,一行行的字迹显了出来,鬼面判官看后朗声念道:“顾慈,一生行善,救助穷困之人总计三百七十一次,劝和邻里纠纷五十七次,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当走天道,只可惜曾对相公恶语相向,曾纵容相公对人行恶而不知劝解,按阴司律令,只能走人道。”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