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超、薛霸二人,或生于贫寒之家,或生于破落之户,人之初性无善恶。二人出场之时,是开封府防送公人,此前生平已不可考。董超、薛霸受命监押林冲之际,不会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二人并未作非分之想,只是“各自回家,收拾行李”二人肯定不是第一次执行公务,根据最初的表现,也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例行公事。循规蹈矩不等于奉公守法,潜规则也是规矩。
这个时候陆谦出现了。这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
听说陆谦是高太尉府的虞候,董超、薛霸诺诺连声:“小人何等样人,敢共对席。”可见二人平时是没有机会与这样的人物打交道的。陆谦开出十两金子的价钱,称“奉太尉钧旨”要二人尽快在僻静处把林冲结果了。董超有顾虑,万一开封府追查起来,如何交差?陆谦说“太尉自行吩咐,并不妨事。”董超显然信不过,根据经验判断,如果东窗事发,多半是自己背黑锅,当替罪羊。薛霸就劝董超,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何况还要送我们金子!
这时必须要进行利益计算。
不听陆谦的,高太尉连八十万禁军教头都随随便便就收拾了,两个公人算什么玩意儿,还不和踩死两只蚂蚁一样。
听陆谦的,开封府真要追查起来,多半是自己背黑锅,当替罪羊。但有高太尉在上面,开封府很有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了了之。既不得罪高太尉,还有金子可拿。但是林冲的亲友可能私下报复,也要认真考虑。
听陆谦的,显然风险更小而且暂时不会出现;不听陆谦的,肯定死得更快,死得更惨,眼前的林冲就是他们的榜样。不听陆谦的,意味着循规蹈矩;听陆谦的,意味着徇私枉法。二人如果不想死得更快,死得更惨,只有选择徇私枉法。
对于董超、薛霸来说,不管听还是不听,其后果都是显而易见的,都没有好果子吃,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正是小人物的可悲可怜之处,你不能在“好”和“坏”之间选择,只能在“坏”和“更坏”之间选择。
薛霸说:“落得做人情,日后也有照顾俺处。”这就完全是自作多情,甚至痴人说梦了。在高太尉眼里,他们就是杀人的工具而已。即使他们想做刽子手,还不一定够资格,更多时候,他们不过是刽子手手中的鬼头大刀。
董超、薛霸就在这样的选择下监押林冲上路了。
林冲未必是什么好鸟。看他和鲁智深称兄道弟,臭味相投就知道了。鲁智深虽然具有朴素的正义感,也不过是恃强凌弱的本能而已。
董超、薛霸很快表现出他们可鄙可恨的一面。他们下定决心要结果林冲了,就百般凌辱他,折磨他。白天在路上埋冤叫苦,怨天怨地;晚上到了客店,使诈把他的脚按在开水里,烫起了泡;第二天早上起来,拿一双新草鞋,叫他穿上;新草鞋把泡打破了,鲜血淋漓,走不得路,薛霸又威胁要大棍打他。
此时的董超、薛霸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魔鬼。他们灭绝人性地把自己的快感建立在林冲的痛苦之上,或许是想弥补平日来自上层的屈辱。昔日高高在上的八十万禁军教头,如今小命却握在他们的手里。他们随时都可以结果他,因而免除了顾虑,肆无忌惮地蹂躏他。
就这样到了野猪林,看似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董超、薛霸不傻,知道八十万禁军教头决非浪得虚名,真要和他们动手,他们哪有还手之力。二人骗得林冲同意,把他连枷带人绑在树上。二人露出了狰狞面目,但终究有些心虚,没有忘记告诉林冲要把帐记在高太尉和陆虞候头上。
林冲终于后悔了,他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想的是早日回到东京,与家人团聚,再做良民,想不到还是死路一条。他求董超、薛霸放过他,但他们哪里还有选择的余地,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关键时刻鲁智深出现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鲁智深一直在暗中监视着他们,并预先在野猪林守侯。目睹二人对林冲下手,鲁智深怒不可竭,要杀二人泄愤。林冲本是明白人,就算二人不声明,也知道帐要记在高太尉和陆虞候头上。事实也如此,即使董超、薛霸奉公守法光荣牺牲了,只要高太尉还在,争着接替他们的大有人在。刽子手的屠刀坏了,要换把刀还不容易吗?。
林冲不可能对二人没有怨恨,但此时此刻他还没有完全放弃重做良民的心愿,所以他不能任由鲁智深杀了朝廷的官差。
陆虞候来了,董超、薛霸两害相权取其轻。现在鲁智深来了,立马就可以收了二人的小命。和高太尉的威胁相比,鲁智深的威胁更现实,二人还是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二人只叫:“林教头救俺两个!”又认得林教头了。
这是董超、薛霸的宿命,也是底层小人物的宿命。他们不得不在“坏”和“更坏”之间不断进行选择,直至生命的尽头。
当董超、薛霸在另一处“野猪林”故伎重演的时候,燕青的弩箭毫不留情地射向他们。董超、薛霸终于走完了他们可怜、可悲、可叹、可恨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