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渐浓,丝丝微凉的寒意袭人而来。当东方泛起一层薄薄的鱼肚白的时候,宋妍就已经醒了。她虽然一向都有早起的习惯,但这一次却是被窗外某种声音吵醒的。
宋妍轻轻推开窗子,从窗口望出去,外面是一座很小很小的庭院,与她家里的庭院相比起来,这里只是一隅而已。江南飞龙堡富甲一方,田地甚广,据说仅仅是飞龙堡的府邸,从大门走到后花园都要花上半天的工夫。
宋妍是个热爱生命、喜欢自然的女孩子,并不是那种张扬任性的刁蛮大小姐,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她不喜欢抛头露面,不喜欢恃娇取宠,更不喜欢动不动就拔剑杀人,她只喜欢静静地聆听故事和感受生活。
在家里,她自己拥有一座三层的小阁楼,一片不小的庭院。那是她一个人的天地,每天清晨醒来后,她都会先去小花园里练剑、读书,然后为自己亲手种植的花草树木浇水裁剪。眼前的这个小院子里,虽然也有花有草,却只是一些很普通、在路边或者在田野上、荒岭上都能随处遇见的植物,与她自己所种植的相比,简直就成了残花败柳。
唯一让宋妍感到开心的就是院子中央的那株梧桐树。这株梧桐树枝干很粗,枝叶虬结,一个人是无法环抱过来的,在春天,它也许充满了葱郁的绿色生命,但此刻,却在秋风的吹拂下,木叶萧萧,几片枯黄的落叶在秋风中不断飞旋,飘飘荡荡,也不知盘旋了多少个圈,终于落在地上。
宋妍心里忽然有些惆怅,又有些失落。这些飘落的叶子,它们来过这世界,却又匆匆离去,生命虽然短暂,过程却是如此完美。人生呢?人生没有完美可言,有欢笑就有泪水,有快乐就有悲哀
吵醒她的那种声音忽又响起,原来竟是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小鸟不停地在枝丫上跳跃,叶子上的露珠随着小鸟清亮而娇脆的鸣叫声点点滴落。
他是不是也已经醒来?宋妍忽然没来由地想起了叶逸秋,脸上不知不觉地又泛起两片红潮,心里总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是甜蜜,也是好奇。对于这个充满了魅力的神秘过客,她心里总有太多的“为什么”
宋妍转身奔出客房,就像窗外梧桐树上的那只小鸟般欢快,飞奔到隔壁,轻轻敲打着紧闭的房门。门应声而开,叶逸秋身子就像是一支冰冷的标枪,笔直地站在那里。
“你醒了!”宋妍心头“扑通”、“扑通”地乱跳,看了看叶逸秋头上的那顶斗笠“今天也许是个好天气,太阳一定很温和,你也许并不需要这个东西。”
“斗笠并不一定是用来遮挡阳光的。”叶逸秋忽然伸手将斗笠拉得更低了些。
“那么它还可以做什么?”宋妍仿佛已经习惯了他的冷漠。
叶逸秋漫不经意地哼了一声,似乎不想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悠悠道:“兔子们一定已经来了,你想不想吃烤兔子肉?”
“烤兔子肉?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会说笑话”宋妍掩口娇笑道。
“这不是笑话。”
“可是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笑话。”宋妍叹口气道“你原来并不是那种冷漠、不苟言笑的木头人,何必总是故意装出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叶逸秋笑了笑,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和女人驳嘴的男人既不聪明又不理智,女人永远都有她自己的理由和方式去驳倒男人的每一句话和每一种看法,在这个时候,如果男人要想耳根清净,最好的办法就是三缄其口。
“你实在应该多笑一笑的”
这些话,为什么如此熟悉?叶逸秋心头一震,忽然想起了欧阳情,她岂非也说过同样的话?他轻轻叹了口气,大步走出屋子,把宋妍甩在身后。
“你能不能等等?”宋妍苦笑道。
“不能。”叶逸秋脚步不停。
“你可以等兔子,为什么就不能等等我?”
“我不等你,难道你就不能自己跟上来?”叶逸秋的身影已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声音轻轻飘来“兔子已经来了,农夫当然不能坐在家里等着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秋风乍起,拂来一片清新的秋色。
这个时候,酒池镇里的所有店铺都已开门揖客,陈家老店挂得高高的青色酒旆子不住地随风飞舞,猎猎作响。
陈掌柜今天换了一套崭新、华丽的衣服,修饰整洁,脸上挂满了笑容,坐在阳光柔和的一个角落,心情非常愉快。他不是江湖中人,却见过不少江湖风浪,就好像昨晚发生的事情,绝对是惊心动魄的。他只是个生意人,做生意的人都明白,和气则生财,做生意的地方虽然死了几个人,难免沾上了些许晦气,但银子却可以抹灭这一切。
陈掌柜今年已经四十八岁了,再过两年,便是知天命的岁数,因为先天的缺陷,让他失去了男人最正常的生活,他活着,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能打动他的就只有银子。
一个自卑的男人一旦有了银子,往往都会变得很自信、很充实,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可以让自己抬起头来的最充分的理由。当那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宋大小姐随手就给了他好几片金叶子的时候,就算这里再死几个人,他也绝不会反对的。
现在这里当然已经没有死人,却已经坐满了十几个形形色色的客人。
陈家老店的陈年老酒在这附近一带一直极享盛誉,其酒之醇,其味之香远非同行可比,但让许多人热血沸腾的却并不仅仅只是这陈年老酒。
这世上,总有许多东西可以让人感到振奋和快乐的,金钱和女人,名利和荣誉,无疑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除了这些,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譬如故事。
故事也有很多种,有爱情的荡气回肠、生死缠绵,有友谊的侠骨丹心、义无反顾,但更能让天下英雄大呼过瘾的却莫过于听到别人的英雄事迹。像岳飞誓死抗金,精忠报国,像大少爷韩彻除魔卫道,维护和平这些英雄们的故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百听不厌,只恨自己生不逢时,不能亲眼一睹英雄风采。
品尝着美酒,聆听着故事,岂非已是人生中最快乐最令人热血澎湃的事?
叶逸秋和宋妍走进来的时候,故事已经开始,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故事,竟没有人发觉他们的到来,二人挑了个最阴暗的角落坐下,绝不交谈。
讲故事的人是江湖上著名的万事通“卜仙”胡来。谁都知道“卜仙”虽名为胡来,其实做任何事都绝不胡来,尤其是打听消息的手段,如果他不敢妄称第二,就绝不会有人自诩第一。他所知道的东西,绝非道听途说,更不可能是由他自己的一张巧嘴杜撰出来的。
“各位行走于江湖,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了,但不知各位是否知道,当今江湖上名头最响的是谁?”胡来右手举着酒杯,左手放在桌面上,五指弓起,轻轻敲打着。
围坐在他身边的十几位江湖豪客都知道,故事已入正题,于是喝酒的放下了酒杯,吃饭的放下了竹箸,一时间,店里哑雀无声。
“当今江湖,名气最大的非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莫属,据说此人出道不过一年,就已做出几桩轰动江湖的大事,仅是他‘一刀两断’的名号,就已足够吓破别人的胆子了。”一个年约四十的紫脸汉子道。
这一开口,便有几个人随声附和,议论纷纷。
“嗯!不是他还能有谁?”胡来左手不轻不重地拍了拍桌子,一口倾尽杯中老酒“当年韩大少一刀风流,名传天下,自从他退出江湖、不问世事之后,放眼天下,也只有任我杀这人方可与他相互媲美而已。”
“韩大少乃是一代奇侠,任我杀却只不过是一个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这两人岂能相提并论?”一个面目俊朗的锦衣文士皱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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