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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布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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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日晒所致,一头蓬厚浓密的灰发,眼角牵着皱纹。尽管高达六尺,身材粗壮,他走路却有点驼,远远看去矮了许多。他的手大,布满茧疤,红红的指关节,指甲里净是泥尘,此外,他还有一双布蕾妮毕生所见最大的脚丫,那双脚从不穿鞋,覆盖着又黑又硬的老茧。

    “第二十年来我没穿过一双鞋哟,”他告诉布蕾妮“第十年,脚上的水泡比脚趾头还多,每当踩到硬石头,脚底就像杀猪般鲜血直流,但我不停祈祷,于是天上的鞋匠神将我的皮肤变得跟皮革一样柔韧。”

    “天上没有鞋匠神。”波德瑞克提出异议。

    “有的,孩子你或许叫他别的名字。告诉我,七神当中你最爱哪位?”

    “战士。”波德瑞克毫不犹豫。

    布蕾妮清清嗓子。“在暮临厅,我父亲的修士总是说,只有一个上帝。”

    “上帝有七种形象,正是如此,女士,你指出这点没错,但七位一体的神启并非平常百姓可以领会,而我又笨嘴拙舌,因此就说有七个神。”梅里巴德转回来面对波德瑞克。“我认识的男孩没有一个不爱战士。然而我老了,老人爱铁匠。没有铁匠的劳作,战士守护什么呢?瞧,每个镇子,每座城堡都有铁匠。他们制造我们耕地种庄稼用的犁,制造我们修船的钉子,制造马蹄铁保护我们忠诚马儿的蹄子,还有领主老爷们闪亮的宝剑。铁匠的价值毋庸置疑,因此我们才将其尊为七神之一,其实称其为农夫、渔民、木工或鞋匠也一样。他究竟干哪样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干活。天父主宰,战士打仗,铁匠劳作,合起来代表着男人理应履行的职责。铁匠是神性的一个化身,正如鞋匠是铁匠的一个化身。他听见我的祈祷,治好了我的脚。”

    “诸神慈悲,”海尔干巴巴地说“但你完全可以穿着鞋子,何必麻烦神灵呢?”

    “赤脚是我赎罪的方式。最神圣的修士也可能犯罪,而我的肉体软弱之极。想当年我年轻气盛,那些女孩子倘若村子方圆一里之内只有你一个男人,那么修士看上去也像王子一样英勇高贵。我为她们背诵七星圣书,哦,少女之卷最有效。是的,我在扔掉鞋子之前,是个道德败坏的人。想起那些被我玷污的少女们,我就感到羞愧。”

    布蕾妮不自在地在马鞍里挪动,回想起高庭城下的营地,回想起海尔爵士他们打的赌,赌谁能先跟她上床。

    “我们在寻找一位少女,”波德瑞克派恩透露“一位十三岁的贵族处女,枣红色头发。”

    “我以为你们找的是土匪。”

    “也要找他们。”波德瑞克承认。

    “旅行者都会尽量避开土匪,”梅里巴德修士说“你们却要找他们。”

    “我们只找一个匪徒,”布蕾妮说“猎狗。”

    “这事儿海尔爵士跟我说了。愿七神保佑你,孩子,据说他杀了一大批婴儿,蹂躏了许多少女,人们叫他‘盐场镇的疯狗’。正派人为什么要跟这样的畜生打交道呢?”

    “波德瑞克说的那个少女也许跟他在一起。”

    “真的?那我们得为那可怜的女孩祈祷了。”

    也为我祈祷吧,布蕾妮心想,为我念一段祷词。请求老妪举起金灯,引领我找到珊莎小姐,请求战士赐予我力量,好让我保护她。然而她没有说出来,如果海尔亨特听到这些话,便会嘲笑女人的软弱。

    梅里巴德修士徒步行进,而他的驴子又有沉重负担,因此他们一整天都只能缓缓前进。他们没顺大路向西走,当初布蕾妮就是经由这条路跟詹姆爵士一起来到遭洗劫后尸体遍布的女泉城的。他们折向西北,沿螃蟹湾有条曲曲弯弯的小径,小到海尔爵士那些珍贵的羊皮纸地图上全找不着。这一侧看不到陡峭山岭,黑黝黝的沼泽或蟹爪半岛的松林,土地低洼潮湿,蓝灰色天空笼罩下尽是荒芜的沙丘和盐沼,道路时而消失在野草和潮水坑间,过了一里地才再次显现。布蕾妮知道,若非梅里巴德,他们一定会迷路。地面很软,因此有些地方,修士会走到前面,用木杖敲打,确保可以立足。方圆若干里格之内都没有树,只有海、天空和沙子。

    天下没有哪个地方比塔斯更美,那儿有山岭和瀑布,有高山牧场与幽影山谷,但此地亦有其动人之处。他们穿越了十几条和缓的小河,青蛙和蟋蟀在其中生活,燕鸥在海湾的高空中滑翔,矶鹞在沙丘上呜叫。有一次,一只狐狸穿过他们行走的道路,让梅里巴德的狗狂吠起来。

    这里还有人。有些居住在野草丛中泥土与茅草搭的房子里,其余的在海湾中乘着皮革小圆舟捕鱼,并把他们的家筑在沙丘顶端歪歪扭扭的木竿子上。大多人似乎是独居,没有过多的交流,像是很害羞,但到得正午,梅里巴德的狗又叫起来,三个女人从野草丛中钻出,塞给梅里巴德一个草织篮子,里面装满了蛤。他给她们一人一只橘子作为回报,尽管在这片土地上,蛤跟烂泥一样普通,而橘子稀有昂贵。其中一个女子年纪很大,另一个怀了孩子,还有一个是清新漂亮的女孩,仿佛春天的花朵。梅里巴德去听她们忏悔时,海尔爵士窃笑“她们才是诸神的化身少女、圣母和老妪。”波德瑞克看上去如此惊诧,布雷妮不得不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三个沼泽女人。

    继续上路后,她问修士:“这些人住的地方离女泉城不满一天骑程,为何战争没有殃及他们?”

    “他们没什么可被殃及的,小姐。他们的财产是贝壳、石头和皮革小舟,他们最好的武器是生锈的小刀。他们生老病死,爱其所爱。他们知道慕顿大人统治着这片土地,但少有人见过他,奔流城和君临对他们来说则只不过是名字。”

    “然而他们信仰诸神,”布蕾妮说“我想那都是你的功劳。你在河间地行走多少年了?”

    “快第四十十年了,”修士说,他的狗响亮地应和了一声“从女泉城到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许更久,但我不会说自己了解三叉戟河。我只远远地瞥过大领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镇与庄园,熟悉那些小得连名字都没有的村庄,熟悉篱笆与山岭,熟悉可以让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们栖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纸上没有那些泥泞曲折的小径,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当然清楚喽,我这双赤脚跨过每里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给土匪走,山洞则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丝怀疑:海尔爵士对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过着孤独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终与我同在,”梅里巴德回答“我还有忠实的仆人,还有狗儿。”

    “你的狗有名字吗?”波德瑞克派恩问。

    “他一定是有的,”梅里巴德说“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摇着尾巴叫了一声。他个头大,毛发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属于谁呢?”波德瑞克问。

    “啊,他当然属于他自己和七神喽。至于名字嘛,他没告诉我。我叫他狗儿。”

    “哦。”显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条名叫狗儿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阵子“我小时候有过一条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吗?”

    “是什么?”

    “英雄。”

    “不是。但它是条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儿会保护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艰难时代,有狗儿在身边,狼和歹徒都不敢骚扰我。”修士皱起眉头。“最近,狼群变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单身旅人得睡在树上。我从前见过最大的狼群不过十来头,现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里,狼的数目需以百计。”

    “你有没有亲身遭遇过?”海尔爵士问。

    “诸神保佑,我没有,但我在夜里不止一次地听见它们嗥叫。层层叠叠的嗥叫声令人血液凝固,连狗儿都颤抖起来,而狗儿杀过十几头狼呢。”他揉揉狗的脑袋。“有人会告诉你,它们是恶魔,他们说狼群由一头可怕的母狼带领,高傲硕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独力杀死野牛,没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铁也不怕火,所有想骑她的狼全被她杀了。而且她不吃别的,专以人肉为食。”

    海尔亨特爵士哈哈大笑。“这下可好,修士,可怜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鸡蛋。”

    “我没有。”波德瑞克愤愤不平地说。狗儿叫了一声。.当晚,他们在沙丘之间搭了个冷冰冰的营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边走走,寻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着手回来,泥浆一直覆盖到膝盖。“退潮了,爵士。小姐。没有水,只有泥滩。”

    “离泥浆远点,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劝告。“烂泥不喜欢陌生人。假如你走错地方,冷不防便会被它张口吞没。”

    “只是烂泥而已。”波德瑞克坚持。

    “它灌满你的嘴,爬进鼻子,接着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话语中的寒意。“擦掉泥浆,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十天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拿腌鳕鱼和几瓣橘子当早餐,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后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儿当先带路,嗅着每一束野革,不时停下来在草边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样熟悉这条路。燕鸥的叫声在空中激荡,潮水涌进来。

    正午时分,他们在一个小村庄停留,这是他们遇到的第十个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桩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们乘小圆舟出去捕鱼了,妇女和男孩顺着摇摇晃晃的绳梯爬下来,聚拢在梅里巴德修士身边祈祷。仪式过后,他宣布免除他们的罪孽,分给他们一些芜菁、一袋豆子和两只珍贵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说“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们。村民说看见三个残人躲在沙丘附近,旧嘹望塔的西面。”

    “三个?”海尔爵士微微一笑“三个对我们的剑妞来说是小菜一碟。况且,他们不大会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饿到难以忍受,”修士说。“沼泽里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着,而这些都是陌生人,是战争的幸存者。如果他们来搭话,爵士,我请求你交给我来处理。”

    “你要怎样做?”

    “给他们吃的,要他们坦白罪孽。我会宽恕他们,并邀请他们一起去寂静岛。”

    “邀请他们趁我们睡觉时割我们的喉咙?”海尔亨特反问“处置逃兵,蓝道大人有更好的办法——钢刀与麻绳。”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

    “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十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十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不久,他们也开始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而这距离掠走平民的女儿也就一步之遥。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然后那人崩溃了,他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他当即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到了此时,所有家的观念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祗对他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说得没错,目前这种时局,旅行者应该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应该同情他们。”

    梅里巴德说完之后,深邃的沉默笼罩了这一小队人马。风吹过一丛垂柳,瑟瑟作响,远处传来一只鸟隐隐的叫声,狗儿在修士身边慢跑,微微喘息,驴子的舌头从嘴角伸出来透气。沉默不断延伸,直到最后,布蕾妮说:“你上战场时有多大?”

    “啊,跟你的这个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哥哥们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后。威廉说我可以做他的侍从,但他不是骑士,只不过是酒店小弟,拿着从厨房偷出来的小刀当武器。他死在石阶列岛,没真正挥过一次武器。高烧要了他和我哥哥罗宾的命。欧文死于钉头锤下,脑袋被砸成两半,他的朋友‘麻子’琼恩因为强奸而被绞死。”

    “你说的是‘九铜板王之战’?”海尔亨特问。

    “他们这样命名,但我既没见到一位国王,也没赚到一个铜板。那只是一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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