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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布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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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堵石墙陈旧崩裂,但看到它横亘于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觉脖子上汗毛直竖。

    弓箭手们就是躲在它后面杀害了可怜的克里奥佛雷,她心想但继续走了半里地,她又经过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墙,开始不确定起来。布满车辙的道路七转八弯,光秃秃的褐色丛林似乎跟记忆中的绿树不同。刚刚经过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长剑的地方吗?他们交手的树林在哪里?那条溪流呢?他们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扑腾得水花四溅,直到引来了勇士团。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从来不清楚该如何称呼她“你在找什么?”

    鬼魂。“我骑马经过的一堵墙。没什么。”当时詹姆爵士仍有两只手,而我憎恶他,憎恶他的种种奚落与嘲笑。“安静,波德瑞克,树林里可能藏着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秃秃的褐色树丛、潮湿的树叶和前方泥泞的道路。“我有剑。我可以战斗。”

    但不够熟练。布蕾妮毫不怀疑男孩的勇气,只是不放心他的训练水平。虽然他名义上是个侍从,但他侍奉的人对他的武艺没有帮助。

    离开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断断续续问出了他的故事。原来他出于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个排行靠后的儿孙,家境贫困,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为有钱的亲戚当侍从,最后跟蜡烛铺老板的女儿结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后,就在平定葛雷乔伊叛乱的战争中阵亡了。他四岁时,母亲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一个亲戚,自己跟让她怀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经不记得母亲长什么样,对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亲的角色,然而从他结结巴巴的叙述来看,布蕾妮感觉这个塞德里克对待波德瑞克更像仆人而不是儿子。当初凯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时,骑士带上他照顾马匹,清洗盔甲。接着,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温公爵军中战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远离家乡,又没有钱,只能投靠一个胖乎乎的雇佣骑士,人称“大肚子”罗里默爵士,隶属于莱佛德大人的分遣队,负责保护辎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这是罗里默爵士的口头禅,最后他被发现从泰温公爵的私人物资中偷了一块腌火腿。泰温兰尼斯特决定吊死他,作为给偷盗者的教训。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块火腿,也差点共享绳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凯冯兰尼斯特爵士救下他来,稍后便将他送给侄子提利昂做侍从。

    塞德里克爵士教会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顾马匹,如何检查鞋子里的石头,罗里默爵士则教他偷东西,但他们都没空陪他练剑。小恶魔至少曾送他去红堡的教头那里受训,可惜艾伦桑塔加爵士死于君临暴动,波德瑞克的训练也到此为止。

    布蕾妮砍下两根断枝当剑,试了试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兴地发现,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尽管他勇敢又专注,但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不够强壮。假如他真像自己声称的那样,在黑水河战役中存活了下来,只可能是因为没人拿他当目标。“你可以自称为侍从,”她告诉他“但年龄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惨。你若留在我身边,以后每晚睡觉时,手上将全是水泡,胳膊布满淤青,浑身僵硬酸痛,难以入眠。你不会喜欢的。”

    “我喜欢,”男孩坚持“我喜欢那样。淤青和水泡。我是说,不,但我喜欢。爵士。小姐。”

    迄今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诺。波德瑞克从不抱怨。每次拿剑的手上冒出一个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骄傲地展示给她看。他照顾马匹也很不赖。不,他不是侍从,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骑士,不管他叫我多少声“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为他无处可去,另外,尽管波德瑞克一再声称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偶尔提及的一句话,模糊的记忆,或许就是布蕾妮达成目标的关键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辆车。”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一男一女正使劲拖曳绳索,顺着车辙往女泉城方向前进。看模样是农民。“慢点,”她告诉男孩“别教人家把我们当土匪。不要乱讲话,注意礼貌。”

    “好的,爵士。注意礼貌。小姐。”男孩似乎对可能被当成土匪还挺高兴。

    他们一路小跑赶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布蕾妮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她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狼仔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们的女儿也被抢走了,唉,干了很多坏事,好在暮谷城的战斗结束后,她自己跑回来了。那头牛却没有,我猜是准被狼仔吃了。”

    女人没什么补充的。她比男人年轻第二十岁,但一个字也没说,只是用看待双头牛犊的眼神看着布蕾妮。这种眼神“塔斯的处女”一生中见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宽厚仁慈,但大多数女人就跟男人一样残忍,脸长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声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们更将轻蔑隐藏在礼貌的盔甲背后,很难说哪种令她更痛苦。也许正是平民女人们的眼神吧。“我上次路过女泉城时,那里是一片废墟,”她告诉对方“城门砸开,泰半房屋遭到焚烧洗劫。”

    “哦,现在稍稍重建起来一些。那塔利,他是个严厉的人,却比慕顿大人英勇得多。森林里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坏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硕大的剑砍下他们的脑袋。”他扭头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没碰见土匪吧?”

    “没有。”这次没有。离暮谷城越远,道路越空旷,偶而瞥见的路人还没等走到跟前就全隐入了树林中——除了一个高大的大胡子修士,带着大约第四十十名跟随者兼程南下,个个赤脚。路过的客栈不是洗劫后被废弃,就是成了军营。昨天他们遇到一支蓝道大人的巡逻队,骑兵们手执长枪和长弓,将他们团团围住,队长则百般盘问布蕾妮,好在最后还是放行了。“小心点,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许不像我的小伙子们那样正直。猎狗带着百来个土匪越过了三叉戟河,据说女人被他们撞上就会遭到强暴,他们还把奶头割下来当纪念。”

    布蕾妮感觉有必要将警告转达给农夫和他的妻子。结果他只点点头,等她说完后又啐了一口“猎狗也好,狼仔也好,狮子也罢,但愿异鬼把他们统统抓走。这帮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里管辖,他们就不敢。”

    布蕾妮在蓝礼国王军中认识了蓝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欢他,但无法忘记自己欠他的债。诸神保佑,经过女泉城时可不要惊动他。“等战争结束,镇子会被交还给慕顿伯爵,”她告诉农夫“国王宽恕了伯爵大人。”

    “宽恕?”老头哈哈大笑“为什么?因为干坐在他那座该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却躲在后面。狮子洗劫他的城镇,然后是狼仔,然后是佣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墙之中。你知道,他哥哥决不会像他这样懦弱,米斯爵士是个勇士,死在劳勃国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个十三岁的漂亮处女。你见过吗?”

    “我没见过处女,漂亮的也好,难看的也罢。”

    没人见过。但她必须不停地问。

    “慕顿的女儿是个处女,”男人续道“至少到洞房那天。这些鸡蛋就是为婚礼准备的,她要和塔利的儿子结婚,厨子们需要鸡蛋来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儿子小狄肯要结婚了。她试着回忆,他好像只有八岁或者十岁。布蕾妮本人七岁时便订过婚,跟一个年长三岁的男孩,卡伦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颗痣。他们只在订婚时见过一面,两年后他死于伤寒,那场伤寒也同时夺走了卡伦伯爵夫妇及其女儿们的性命。倘若他活下来,她初潮之后一年内就要和他结婚,整个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现在不会在这里,穿戴男人的盔甲,带着长剑,追寻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边照看一个孩子,一边给另一个喂奶。布蕾妮经常想到这些,这让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丝欣慰。

    太阳半藏在浮云背后,当他们从焦黑的树丛里钻出来时,女泉城就在面前,稍远处是海湾。城门已经重建,并得到加固,淡红色石墙上又有了来回走动的十字弓手。托曼国王的旗帜在城门楼上高高飘扬,金红对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宝冠雄鹿与黄金狮子迎面对峙,王室旗帜旁边是塔利的健步猎人旗,而慕顿家族的红鲑鱼旗只矗立在山丘顶的城堡上。

    铁闸门下,他们遇到十来个手持长戟的卫兵。对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属于塔利大人的军团,但其中没一个是塔利自己的人:两个半人马,一道闪电,一只蓝甲虫和一根绿箭但没有角陵的猎人。对方头目胸前装饰着一只孔雀,亮丽的尾巴被太阳晒得褪了色。农民将车拉过来,他吹声口哨。“这是什么?鸡蛋?”他抛起一只蛋,接住,咧嘴笑笑“我们收下了。”

    老汉出声抗议“蛋是给慕顿大人的。为婚礼做蛋糕甩。”

    “让你的母鸡再多下点吧。我有半年没吃过蛋了。给,别说我们不付钱。”他丢了一把铜板在老头脚边。

    农夫的妻子说话了。“不够,”她说“远远不够。”

    “你还没找钱呢,”头目道“这些鸡蛋,还有你,都得过来。小伙子们,她对那老头儿来说太年轻了点吧。”两个卫兵将长戟倚在墙上,把挣扎的女人从车上拽下来。农夫脸色发灰,但不敢动。

    布蕾妮策马向前“放开她。”

    她的声音让卫兵们迟疑了片刻,足够让农夫的妻子挣脱。“不关你的事,”一个人说“管好嘴巴,妞儿。”

    布蕾妮拔出长剑。

    “好啊,”那头目说“亮家伙啦。我嗅到了土匪的味道,你知道塔利大人是怎么对付土匪的吗?”他仍然拿着牛车里的鸡蛋,此刻手上使劲,蛋黄便从指缝间渗出来。

    “我不仅知道蓝道大人如何对付土匪,”布蕾妮说“而且知道他如何对付强奸犯。”

    她指望蓝道的名号能镇住他,结果那头目只是将鸡蛋甩掉,打个手势,让手下人摆好阵势。“刷”地一声,一圈武器包围了布蕾妮。“哟,你说什么,妞儿?塔利大人如何对付”

    “强奸犯,”一个低沉的声音把话说完“要么阉割,要么送去长城。有时两样同时执行。他还会砍掉小偷的手指头。”一个懒洋洋的年轻人从城门楼里踱出来,腰扣剑带,罩在他铁甲外的外套本是白色,现在沾满了草痕和干血渍。他的纹章是一头吊缚在横杆之下的棕色死鹿。

    是他。听到他的声音,好像肚子上挨了一拳,看到他的脸,犹如一把尖刀刺入腹中。“海尔爵士。”她僵硬地说。

    “最好放她走,伙计们,”海尔亨特爵士警告“你面前这位是美人布蕾妮,塔斯的处女,就是她杀了蓝礼国王和半数的彩虹护卫。她长得有多丑,就有多难对付,说实话,没人比她更丑也许你除外,尿壶,不过你是牛屁股里生出来的,所以情有可原。她父亲可是塔斯的‘暮之星’。”

    卫兵们哈哈大笑,长戟散开了。“不能抓她吗,爵士?”头目问“您不是说她杀了蓝礼?”

    “何苦呢?蓝礼是叛徒,我们也是,无一例外,好在现下大家改邪归正,又都成了托曼陛下忠诚的顺民喽。”骑士挥手示意农民进城。“大人的管家看到这些蛋会高兴的。你可以在集市里找到他。”

    老汉用指关节叩了叩脑门。“非常感谢,大人。显然,您是位真正的骑士。来吧,老婆。”他们再次将拖车的索具搭到肩头,隆隆地穿过城门。

    布蕾妮跟他们骑进去,波德瑞克紧随其后。他是真正的骑士?她一边想,一边皱眉头。到了城里,她勒住缰绳,左边是马厩的废墟,面朝一条泥泞的小巷。马厩对面,三个半裸的妓女在妓院阳台上窃窃私语,其中之一长得有点像她见过的营妓,那人曾跑来问她,她裤裆里是洞洞还是蛋蛋。

    “这也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马,”海尔爵士评论波德瑞克的坐骑“我很惊讶你竟然不骑它,对了,小姐,你怎么不感谢我的援手呢?”

    布蕾妮甩腿跳下母马。她比海尔爵士高出一个头。“有朝一日,我会在团体比武中感谢你,爵士先生。”

    “就像感谢红罗兰那样?”亨特大笑。他的笑声洪亮而饱满,他的脸却很普通——了解真相之前,她还以为那是一张诚实的脸:蓬松的棕发,淡褐色眼睛,左耳边有条细小的伤疤,下巴分叉,鼻子是歪的,但他笑起来委实爽朗,也经常笑。

    “你不留下来看守城门吗?”

    他朝她扮个鬼脸“我堂兄埃林去抓土匪了,搞不好会得意扬扬地提着猎狗的脑袋回来,享受荣耀。而我呢,拜你所赐,受令把守城门。但愿这让你满意,我的美人,你在找什么?”

    “马厩。”

    “东门那儿有。这个被焚毁了。”

    我自己看得出来。“你跟那些人讲的话蓝礼国王去世时,我的确在他身旁,但杀死他的是巫术,爵士,我凭我的宝剑起誓。”她将手搭到剑柄上,假如亨特当面称她撒谎,她准备打上一架。

    “没错,是百花骑士宰了那几位彩虹护卫。运气好的话,你或许可以打败埃蒙爵士,他鲁莽又缺耐力。但罗伊斯?不,以剑士的标准而言,罗拔爵士的技艺高出你不止一倍但你不能被称为剑士,对吧?有没有剑妞的说法呢?我在想,你来女泉城所谓何事?”

    找我妹妹,一位十三岁的处女,她差点说出口,但海尔爵士知道她没有妹妹。“我要找个男人,在一个叫臭鹅酒馆的地方。”

    “我还以为美人布蕾妮不需要男人呢。”他的微笑里带着一丝残酷“臭鹅酒馆,这家馆子有个恰当的名字至少是那个‘臭’字。好吧,它在码头边,但你首先得跟我去见伯爵大人。”

    布蕾妮不怕海尔爵士,但他是蓝道塔利的军官,吹声口哨,百来个人就会奔过来保护他。“我被捕了么?”

    “为什么,为了蓝礼?他算什么?我们后来都换过国王,有些人还换了两次。没人在乎,没人记得。”他轻轻地将一只手搭在她胳膊上。“小姐,请这边来。”

    她抽身躲开“别碰我,谢谢。”

    “你终于谢我了。”他面带苦笑。

    上次来女泉城,镇子是一片死气沉沉的废墟,空荡荡的街道,焚毁的房屋。现在街上到处是猪和儿童,大多数焚毁的建筑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种上蔬菜,有的被商人和骑士们的帐篷占据。房屋也在兴建,石头客栈代替了被烧的木客栈,圣堂新添了石板屋顶,秋日凉爽的空气中充斥着锯子和锤子的声响。人们肩扛木材穿过街道,采石工的马车沿泥泞的小巷前进,许多人胸口佩戴着健步猎人标记。“士兵们在重建城镇。”她惊讶地说。

    “他们宁愿掷骰子、喝酒、干女人,但蓝道大人不让闲人们轻松。”

    她以为自己会被带进城堡,亨特却将她领向繁忙的码头。在那里,布蕾妮高兴地发现,商船又回到了女泉城,包括一艘划桨船、一艘三桅帆船和一艘巨大的双桅平底船,还有大约第二十条小渔船。海湾里还有很多渔夫。假如在臭鹅酒馆两手空空,我可以搭船,她暗下决心。去海鸥镇的航程很短,而从那里上鹰巢城相当容易。

    当他们在渔市里找到塔利大人时,他正在主持审判。

    水边搭起一座高台,伯爵大人坐在上面俯视嫌犯们。他左边矗立着一具长绞架,上面的绳子够吊第二十个人。此刻,架上悬着四具尸体,其中一具比较新鲜,其余三具显然有段日子了。某只大胆的乌鸦正从烂透的死尸上叼出一丝丝肉来,其他乌鸦因为聚集的人群而散开。镇民们正期望看到有人被吊死。

    慕顿伯爵跟蓝道大人一起坐在高台上,他肤色苍白,一身软弱的肥肉,身穿白上衣和红马裤,肩头用鲑鱼形状的赤金别针扣住貂皮披风;塔利则全然不同,他身着锁甲和熟皮甲,外罩灰钢胸甲,巨剑柄从左肩后面突出来,剑名“碎心”乃是他家族的骄傲。

    一个披粗布斗篷,穿肮脏上衣的年轻人正在受审“我没害人,大人,”布蕾妮听见他说“只不过拿了修士们逃走时留下的东西。假如您要为此砍我的手指,那就砍吧。”

    “按照惯例,窃贼都要砍断一根手指,”塔利大人严厉地回答“但从圣堂里偷,就是偷诸神的东西,罪上加罪。”他转向侍卫队长。“七根手指。注意留下两根拇指。”

    “七根?”小偷脸色惨白。卫兵们抓住他,他虚弱无力地反抗,仿佛已然残废了一般。看着他,布蕾妮不禁想到詹姆爵士,想到佐罗的亚拉克弯刀劈下那一刻,想到他的尖叫。

    接下来是位面包师,他被指控将木屑混入面粉中。蓝道大人罚他第五十十枚银鹿币。面包师指天发誓,说自己没那么多钱,于是伯爵大人宣布,一枚银币可以用一记鞭刑代替。在他后面是一个形容枯槁、神色暗淡的妓女,她被控传染毒疮给四个塔利家的士兵。“先用碱水清洗私处,然后扔进地牢。”塔利命令。当妓女抽泣着被拖走时,伯爵大人看到了人群边缘的布蕾妮,她就站在波德瑞克与海尔爵士之间。他朝她皱了皱眉,但没流露出一丁点儿认出来的表情。

    接下来是个双桅船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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