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二节
40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去找我们需要的东西。
你说我们是不是疯了?为爱。
不。
夜幕下,我和郑一凯相拥而立。遥望天际。星光眨着眼,如斑斓的渔火。月亮像一只弯弯的小船,于宇宙起航。
我们的目光灼灼,升起爱的火炉。不再考虑以外的事情了。两颗心在爱的交点相汇,相融。手握着手。温暖的笑像两朵云从我们的心窝跳出来,在脸上飞翔。
他吻了我。他的第一个吻,第二个吻如微风抚摸额头。第三个吻,第四个吻如清水滴落,在我的鼻尖与眉梢驻留了一丝清凉。第五个吻,第六个吻像海浪扑岸,把激荡的情意写在唇瓣上。
我在他的怀里睡去。头枕着他的臂弯,如浅躺一轮弯月,身体飘飘忽忽,又分外恬静。
他驾着车行驶在黑夜里。
他没回家。我也没回家。他所说的要带我到的地方,在我的心中还是一个谜。我相信那个地方一定很美。我渴望到达那个地方。
我把这看作是一次神圣之旅。前方的那个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着我。我宁愿揣着这个谜一直走到底。有他相伴,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是珍贵的。
车开到一座山前停下了。我依然依在他的怀里。
天亮后,我们用山泉水洗了脸。因刚下过一场雨。山上流出的一股水沿着石壁,从冲开的一条小渠中欢淌而下。山泉水如山峰的乳汁,发出的声音像母亲哼出的歌。
绿木满山,就像泼洒的墨水,绘出了一幅绝妙的画景。
我们在附近的饭店吃了饭,便沿山而登。
他告诉我要去的地方还有很远的路程,必须要用我们的双脚走去。我说,有你,不管有多远,我都愿意的。虽一夜断断续续休息的时间加起来只有一个多小时,我却精神百倍。他牵住我的手,笑了。
太阳出来了。从另一个山头蹦出来。薄雾笼罩。阳光悄无声息地在我们的周围攀爬,热度由弱到强。颜色由淡红到银亮。
我情不自禁地为能够欣赏到日出而欢呼。
你是不是后悔跟我一起来。
不后悔。
你果真不后悔。
果真不后悔。你说的,我们需要。
不错。攀登在山中,他的温暖的声音伴在我的耳边。
绿山像一个驼背老人,自然地弓着身子。绿枝是我们的凉帽。我们摘几片叶子拴在一起遮挡在自己的头上。从早晨到中午,又到下午,马不停蹄地赶路。
41
我的双脚磨出了血泡,他牵着我便不松手。刺棘就像犁尖,从我腿部犁开一道长约两厘米的血口。他用嘴舔一舔,又用石头磨出粉面,给我包扎。
我们到达了山顶,又翻山行走在峡谷中。直到傍晚,两人终于坐下来了。打开包,拿出自带的可乐、奶料以及饼类、方便面和面包,边享用边聊。
他说他小时候跟爷爷一起上山打猎,他们用铁丝网套野兔,用土枪打野鸡。他是爷爷的好帮手。后来土枪上缴村委会了,爷爷死了,他便告别了打猎的年少时光,到县城读书。他的目光蕴含追忆。他说他忘不了那种有趣而充满野味的乡民生活。
天色将晚时,我们从溪边的石块上下来坐到草地上。
我已一天一夜未归,想起母亲一定着急,而已到上班的时间了,酒吧的老板见不到我也会着急。也许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跟一个爱着的男人在一起。
我坐在了他的怀里。爱变得具体起来。甚至是一种悲壮。爱情的悲壮。
溪水欢笑。
山脉静谧。
草地柔软。
他望着我,用胳膊勒着我的身体。他的身体微颤。他的唇猛压了过来。
轻柔,又热烈地。
一本《红月亮》系列丛书里的情节从我的脑海漫游开来。那本书中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爱。男人开车把女人带到海边。然后,他们赤身在体验着飘渺与充满激情的爱里葬身于海。
我们在叙写爱的时光中,迎来了一个夜晚。
黑色的夜晚如一盆染料,染黑了我们的面孔,我们的身体及周围的山水。
伴着溪水唱出的歌,他的舌尖与我的舌尖相舞。身体与心灵磨擦的火花把两个人燃烧。
他是一个馨香、优质的男人。
我不是想要爱情吗?
他给的爱情。
我说,一凯,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幸福。哪怕幸福只是短暂的,我也开心。也许我只能拥有短暂的幸福。
你是我的。他说。
他的舌尖滑到了我的眼泪上,轻轻地舔着。
你是一个精灵。做我的精灵吧。不,你是一条灵性的小鱼。畅游在我的海里吧。他又说。
我把手伸到了他的面孔上,一下一下地轻抚着。感觉着他真实的存在时,便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
42
他打开了一张地图。
地图是用蓝色圆珠笔芯绘制的。一张白纸上线与点,以及文字的连接密密麻麻。
他说是朋友帮他弄的。绘这张地图就是为了找到我们所要到达的那个地方。
站在一座高山上,望着眼前的一大片玫瑰园地,他用一支铅笔在地图中心部位画了一个大圆圈。
周围层峦叠嶂。眼前的玫瑰绕山而生。
这是两天后的中午时分我们所到达的地方。他说我们所站的位置叫玫瑰山,附近有一个村子叫玫瑰村。
阳光下的玫瑰朵朵争艳,芳香袭人。群山与众木仿佛都是护花使者,默默守望鲜艳的玫瑰。
山下是峭壁和悬崖。它们生存的地理位置非同寻常。绽放的似乎是一种顽强不屈的精神品格。
他的那位叫欧的热爱探险的朋友不久前到过此处。然而,欧死了,死于酒精中毒。欧临死前只交给他这张地图。提起欧,他有些伤心。但是,他马上又笑了。
嗨——,我终于找到了,找到了。他激动地捉住我的双肩说。
尽管此时已腹中空空,但感觉不虚此行。走进玫瑰丛中,他抱着我热烈地亲吻。玫瑰映红了我们的面颊。我们的吻是甜蜜的。
蹲下来后,他给我讲着欧的故事。他说欧三岁失去父亲,五岁失去母亲。欧跟着自己的二叔长大的。欧的二叔喜欢喝酒。欧也染上了喝酒的恶习。很少醉过酒的欧却失误了一次。他讲着讲着,躺了下来。玫瑰漫过他的头。费鲁奇
我从包里掏出一本意大利作家佛朗哥·费鲁奇的代表作《上帝的一生》来读。书中对史前生物的进化史和几千年来宗教、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物理学、天文学等诸多领域的发展,做了全新的阐释,对人性进行了极其深刻的剖析。这本书是我无意中在深圳书城发现的,当下买了。因一直没读完,便偶尔携带在身。我把书翻了两页就躺在了他的身边。
让花覆盖着我们的身体。我们把头扎在一起,手握在一起。
他又在我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突然一跃而起。
他说,我想摘一朵花送给你。
我说,好啊。
他四处观望了一阵子,指着悬崖边一朵开得最艳的玫瑰说,就那朵,你等着,我摘给你。他脸上袒露出的表情像一个小男孩要赠送小女孩美丽的礼物一样带着一份神圣和纯真。抛给我了一个笑容后,他跑了过去。
小心!我叫着。
他爬上一块大石头,把双手伸向了那朵玫瑰。
采下了那朵玫瑰,他便举起手让我看。他抿着嘴笑了。他的笑与艳红的玫瑰相映。我朝他招手。可是,他脚下的石头突然下滑。他身子一晃,一瞬间石头和他滚落得全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