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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惑·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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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蛊,可以使女人恢复少女的容颜,但使用的人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除了爱情中的女人,没有人能受得住那种煎熬。

    蛊惑-殊途

    凌霜降

    楔子

    听到门铃音乐响起的时候,彭宇快速地猫着腰进了书房。

    我笑,应该要遇见的,没有人躲得过。

    他最近不接一切电话,不见客人,亦不去事务所,赖在我的屋里怎么赶也不走。未了说:我坦白了吧。有一个女孩,很年轻,非说她爱了我好多年。蓝,你让我躲一阵。以表我对你的忠心呀。

    啼笑皆非,彭宇何时变身花花公子之类有女孩追到不敢出门?

    我只得去开门,门外站的女孩不是普通的清丽出尘:你好。我叫阿殊。请问彭宇在吗?

    她的语调淡得几乎是飘渺在空气中,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忽然想起彭宇昨晚形容她的话:象个鬼一样。

    在的。不过,他在午睡,你介意进来等他一阵么?我微笑,阳光正好,再大胆的鬼也不选择在此时出门吧?

    好的。麻烦你了。谢谢你。女孩走了进来,脚步轻若无物。

    一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阿殊坐在我的绿色沙发上,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她的眼睛里同时有着这样的目光,清亮而淡薄,目光如水可以形容一些柔软而温暖的玲珑女子,但她不是,阿殊的目光,是0度的水,似水非水,似冰非冰。早晨的阳光穿过了落地玻璃再透过纱帘,到了她的身上,还是显得那么透明,阿殊轻且薄,象一个11克的魂魄。

    我端给她一杯绿茶的时候,为自己的这一些奇怪的形容而有些失笑。人象魂魄?定是我最近奇幻小说看得太多。

    你就是那个写报纸专栏的甘蓝?女孩的声音很轻,给人感觉很薄,象隐在风中的丝裳。

    是。性良味苦的药,显然未够讨好。我忽然不知自己为何自嘲。

    我只是一个在母体存活了三个月就出生的婴魂。我的母亲学过蛊术,她用她的生命蛊生下了我。她死了。为彭宇。而我,则是她留下来继续爱彭宇的人。阿殊的目光,淡泊而明亮,语不惊人誓不罢休。

    你的意思是,我是入侵者?我放下茶杯,今天的水煮得太过了。

    是的。你的入侵者。请把彭宇还给我。

    有风进来,和着阳光扰起了对面少女的发丝,那淡黑色的发丝非常轻,丝丝跃起,瞬间我以为,人当真是有气场的,此刻对面少女的气场就比我强了太多。

    我坐在她的对面,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二谁的爱情至死不渝

    晚餐是彭宇百煎不烦的牛排。

    彭宇每次做牛排大餐,无非是讨好我。我于是在烛光摇影里笑他:有人爱你,至死不渝,令人羡慕的爱情呀。

    彭宇咬牙切齿:我再这样躲下去,怕是会坐吃山空连牛排也买不起。

    有时候,事情不需要真的存在,有一些人的坚持,象深海里的冰山一般冷硬不化,还会成长。比如女孩阿殊。

    我分不太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那个女孩,有一个暗绿封面的笔记本。她喜欢用朱红色壳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呀写。所有的光线都很柔和,照在那些字体上,娟秀而跳跃。彭宇。彭宇。彭宇。

    年轻的男孩有着光芒四射的笑容,单车骑得飞快,淡绿色裙子的女孩紧紧搂着他的腰,象一小株正要攀附生长的藤。那么美好的时光,在流光影年里被雕刻成象。爱情总是美好,只可惜不是事事成全。单车显然不是二十一世纪城市的特有交通工具。可却是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新贵们的少年心事。彭宇的相集里,就有那么一辆单车,他说,那是他的初恋时光。

    那时我问彭宇:她呢?彭宇象所有男人说起自己的初恋一般竭力装作茫然:不知道。

    门铃响的时候,我午睡睡了整整两个小时。梦境连连,是一些镀了金似的旧时光,无关于自己,好梦恶梦皆非。

    纯白色裙子的阿殊站在门外,笑得很淡。

    那么冷的一个人,冰肌雪骨般,却还要穿上这么纯的白色,我睡意全消:阿殊,彭宇今天是真的去上班了。他舍不得那些铜臭。呵呵。

    阿殊照样坐在绿色沙发里,昨天那个位子。我去煮咖啡时,她才开口说话:给我一杯清水。谢谢。

    我喝咖啡。她喝清水。我更觉得自己充满烟火。

    你不信我说的话。对么?阿殊看我,目光如0度的水。我没有说话。连同梦境,我在这场始终不明所以的故事里,已经失了所有的主动权。

    我的母亲死于霍乱。她对彭宇,至死不渝。所以还有我。我爱彭宇。同样会至死不渝。你必须放手。我买下了你隔壁的房子。我会等到你肯相信我。

    你可以买卖下这个海滩上所有的房子。但我的邻居上星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只是去旅行。中国八十年代的时候根本没有霍乱。一个只有三个月的婴孩根本不可能出世。也许真的有很坚贞的爱情。但当人的肉体消亡的时候,爱情也就结束了。

    我最近总是静不下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一场战争。

    那么,这个呢?阿殊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暗绿色的封面在透过落地窗爬行进来的阳光下有着类似奇异的光芒,象梦境中或者回忆里的那些老时光的印记一般,那是一种记忆的淡金色。

    可我还是很清晰地认出,那是我在午睡的梦境中见到的那个笔记本。

    三谁的忧伤马不停蹄

    每天的下午时光,我会坐在落地窗旁的桌子一边享受阳光一边写稿子。阳光并没有直接照射在我的身上,而是在离我三十公分处的原木地板上爬行。

    彭宇难得的假日,他捧了本书到连着沙滩上的阳台去。书是用来挡照在他脸上的阳光的。彭宇觉得他的脸不如他爱晒太阳。

    我瞟了一眼那本书的书名:。忽然间想起今晨报纸的大新闻是本城巨富林氏家族的林家安病故。立下的遗嘱是寻找十二年前出走的儿子林宇来继承钱财,若儿子寻不到,才由年轻夫人继承。

    报纸上说:此举引起本城寻人热。还有假装失忆的适龄男子前去认亲。

    有时候看这些新闻就象看故事一般,觉得我们城市的人们对于生活可真是充满了探索的热情。

    彭宇对这条新闻没有反应。脸色漠然,眼波深沉。

    甘蓝!

    彭宇抱着阿殊进来的时候,一脸的惊慌。

    阿殊身上还在往下滴水,海水滴在地板上,象一种连续不断的忧伤。那种无色的忧伤的水,慢慢地从阿殊潮湿的身体渗到绿色的沙发上去。

    彭宇一脸的海水,眼神挫败:眼见着她一直走入深海里去。跑过去差点就找不到人。

    风从打开的落地窗进来,带着海水淡淡的咸味。彭宇眼里有我未见过的忧伤:她竟然和十二年前一模一样。我一直没法说服自己相信是她。

    阿殊竟然就是彭宇念念不忘的初恋情人!

    我细眼看沙发上的阿殊,她美得惊人,皮肤竟然不见任何岁月的痕迹。想起我第一次见她,以为她是十几岁的少女!上天竟然如此眷顾她。

    那时她常常说她是妖精不会老。她要很多很多的幸福。彭宇回忆往事的时候,象一个无助的少年。

    我沉默。不知道应该无端火起还是应该过去安抚这个此刻充满了回忆的男子。

    阿殊的脸白得几近透明,她动了动身子,裹紧毯子,睡得象个美好的天使。

    彭宇象喝水一样喝咖啡。有一些不安。

    其实我不算孤儿。十二年前我离开家。因为我不能接受她嫁给了我的父亲。我不知道她为何还要以这样的理由来找到我。我去查过,这十二年,她的社会资料极少。能够证明的就是她的精神出了问题。她就是她。她没有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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